中交建筑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内贸项目经理部箱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JZ-NMXM-LJCG-2024-04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建筑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内贸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内贸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建筑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内贸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箱房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内贸项目在河南省漯河市建设项目部所需临建箱房
2.2 招标范围:集装箱房(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1.2纳税人身份要求: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开具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生产能力要求:垫资能力不得少于100万元。
3.1.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还需满足中交建筑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内贸项目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1.6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近年来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尽量附中交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8其他要求: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6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四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7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9 日 10时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http://ec.ccccltd.cn/PMS/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建筑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内贸项目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邮 编: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10-8141730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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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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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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