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公司009木胶板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公司木胶板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木胶板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公司根据重庆南川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采购木胶板材料一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是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材料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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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胶板 |
915*1830*15mm |
张 |
15500.00 |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南川项目所辖工地 |
梁、板、柱支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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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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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2.2供货周期:2024年8月-2025年8月。具体供货周期以项目实际施工为准。
2.2.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资质要求:报价人为本次报价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 报价人需提供近两年的纳税明细或者无欠税证明。
3.1.3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4年08月01日08时00分到2024年08月03日18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8月03日16时00分前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
4.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资质文件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215168678@qq.com)进行审查,采购人将对报名单位材料质量,生产能力,规模位置等进行考察。审查合格后,采购人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报价人,报价人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到账时间截止到2024年08月03日18时00分)费用转账成功后,报价人向采购人发送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或复印件,并领取采购文件电子版。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区分行
账 号:50050103770000001181
4.4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套(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
5.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08时 30 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09时 00 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南川区采煤沉陷区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每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竞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名都路166号
联 系 人: 李世江、赵震
联系电话:15736364748、1786191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