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临滕高速三标段玄武岩等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临滕高速三标段项目玄武岩等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第一事业部临滕高速三标段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采购玄武岩等材料。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见采购范围。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3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每个竞选人可以报名2个包件,兼投不兼中,只能成交1个包件)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技术标准 |
1 |
玄武岩 |
10-15mm |
吨 |
7000 |
临滕高速三标段项目经理部(临沂市兰山区山东华辰路桥有限公司方城基地) |
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及《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 -2004)并符合我方图纸设计要求及业主、监理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沥青混合料施工作业指导书》)。 |
5-10mm |
吨 |
8000 |
||||
机制砂0-3mm |
吨 |
6000 |
||||
2 |
石灰岩矿粉 |
/ |
吨 |
4000 |
||
3 |
石灰岩机制砂 |
0-3mm |
吨 |
15000 |
注: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周期及供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12小时内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数量、过磅地点、卸货地点供货。因供货质量不满足使用要求,供货数量、时间不及时给采购方造成的有形及无形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2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4)价格调整:固定单价,不予调整。
(5)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及《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 -2004)并符合我方图纸设计要求及业主、监理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沥青混合料施工作业指导书》)。若乙方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验,或由甲乙双方协商,也可向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申请核验;提供的材料必须满足以上表格中规定的材质、规格型号、技术标准要求。对于供应商提供不符合要求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不验收或(单方面)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6)包件2供应商限制要求:只接受曲阜市宇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泗水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曲阜市毅鑫建材有限公司和临沂宏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报名。
(7)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段内供货、供货能力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技术标准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若出现以上问题之一,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将其合同内的任意工程量分配给任意其他供应商,同时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协同采购方对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进行必要的考察,以满足采购方要求。若报价人为材料代理商,还应具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
3.1.3 具有合格、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3.1.4 报价人需提供无欠税证明。
3.1.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1.6 业绩要求:无
3.1.7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3.4每个竞选人最多可以参与两个包件的竞选,兼投不兼中,只允许成交一个包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阳光采购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4.2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与收款收据。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日17时0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不支持私人账号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材料、报价人单位简称、包件 * 文件费。如临滕高速三标段项目***公司玄武岩/石灰岩矿粉/石灰岩机制砂材料采购 包件一/二/三 文件费。
报名后未按上述要求购买采购文件且未发送相关附件至邮箱(lcjfqgb@163.com)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4.3递交采购文件费、保证金:
包件1竞选保证金3万元整、包件2、3竞选保证金1万元整(竞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日17时00分):
收款单位: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费县支行
账 号:817932401421003618
联 系 人:运同辉 联系电话:15216410293
5.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4日10时0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指定地点(具体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文泗公路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临滕高速三标段项目部(山东华辰路桥有限公司方城基地)3楼物资设备部)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至报价截止时间,包件1和包件2和包件3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均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与企业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45号
电 话:0635-6051532
邮政编码:252000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45号
联 系 人:李德凯 联系电话:15864365373
运同辉 联系电话:15216410293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