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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毛石、碎石运输采购

   日期:2024-07-24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临九标毛石、碎石运输采购(二次招标)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采购编号SDGS-LY-2024-1909-2项目名称山东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临九标毛石、碎石运输采购(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采购编号

SDGS-LY-2024-1909-2

项目名称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临九标毛石、碎石运输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

采购人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响应形式

单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

同履行结束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临临九标项目施工需要,决定对该项目毛石、碎石运输及装车服务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

2.2 采购范围

本次针对临临九标所需碎石运输服务进行采购,要求运输车性能稳定,车辆尾气排放必须满足现行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制度及政策要求,价格含碎石运输人员、设备(含燃油)等内容,同时承运商需做好碎石运输过程中的环保、交通协调等工作,运输车辆驾驶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证。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碎石运输到指定位置。

本次采购共划分3个包件,供应商可同时参与3个包件的响应,且允许成交3个包件,其中1包件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2包件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超过2家,3包件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超过3家。合同签订数量原则上按照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进行平均分配,但采购人有权根据各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情况,以有利于采购人节约成本的原则,对各供应商合同签订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成交家数根据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合格供应商数量随机递减。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服务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运输数量进行切割,增加运输服务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运输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

 

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包件

运输名称

运距

数量(吨)

服务内容及地点

服务期

1

碎石运输

3KM≤运距≤6KM

120000

张庄互通碎石加工厂至综合场站料仓或者生活区后存料区。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预计6月底结束。

碎石运输

6KM<运距≤10KM

70000

张庄互通碎石加工厂或综合场站发往孙祖存料区;孙祖存料区发往综合场站。

2

毛石运输

3KM≤运距≤6KM

30000

A匝道至综合场站

毛石运输

15.7KM

30000

东风水库至综合场站

3

毛石挑选及装车

/

180000

A匝道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供应商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件。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务要求

报价单位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业绩要求

3年(20211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累计具备碎石运输业绩不少于2个。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1 1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截图)。

人员要求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报价单位在以往东方路桥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报价文件视为无

效,作废标处理。

3.2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3个包件,且允许中3个包件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724日至2024727日,每日8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详见本章4.4的要求

4.3 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1)凡具备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资料,资料提交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2)在线注册后,请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及购买谈判文件付款凭证得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dflqjlb@126.com)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

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报价人单位简称及报名包件。邮件主题为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响应供应商邮箱。

账户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号:158610010400838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营业部

备注如:临临九标运输包件一文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730093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1楼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响应文件应为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文件(纸质文件为一套正本四套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存到优盘同纸质文件一起送达。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人定于送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谈判,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现场或腾讯会议室)。未前来出席谈判会议的报价人,视为认可谈判结果。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7300930分;

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一楼会议室。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7. 补充信息

1. 操作指南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右侧“客服中心-操作手册” ,咨询电话:0531-68977352 0531-68975763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临沂市通达路4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陈工

/

电话

15753962006

/

邮箱

dflqjl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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