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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围堰工程招标

   日期:2024-07-22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招标单位: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项目经理
 

招标单位: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
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
日期:日期:20220244年年0066月月2525日日
一、招标条件一、招标条件
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由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
项目经理部承建施工。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我公司“工程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制度”要求,本项目的围堰工程施工分包工程已具备劳务分包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项目沿桂畔海北岸大致呈西北-东南走向,西起新市良路,东
至东乐路,以明挖隧道方式下穿湿地公园段。全线总长约 3.1 千米,包含路基段长约 2.34 千米,明挖隧道段长约 0.76 千米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采用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40 千米/小时,一般路段红线范围宽 35 米。
2、招标项目名称: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项目围堰工程施工分包项目;
3、工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围堰工程施工分包
5、计划工期: 30 天(具体以招标人节点工期为准)。
6、主要工程量: 详见附件《围堰工程施工分包招标工程量清单》。
说明:说明:
(1)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仅为投标参考,不作报价及最终结算依据;
(2)本次招标项目暂定划分为1个标段,拟选择1家中标人;
(3)招标人将实行月度进度(月度生产计划)考核制度,若在考核期间不能定时、定量完成,则招标人有权将上述标段工程量
予以减少(或重新分配),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安排,若投标人出现两次或以上不能按合同及月度生产计划要求施工(
含进度、质量、安全等),招标人可勒令其退场并委派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投标人限时(7天)退场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另招标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4)本招标工程投标报价须遵循如下准则:投标人须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分别逐项报价,如有空白、遗漏报价项,视为已包
含在投标总额报价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类似项目的施工经
验;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且在合格供应商名
录内的优先考虑。
(2)资质要求: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投标单位分包合同额度不得超过企业资质资本金5倍。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分包合同额度(单个标段)不得超过企业资质资本金5倍,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有相关围堰工程施工业绩。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
等相关情况。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
‘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为准)。
(6)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验收标准:满足各项使用功能。
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
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1)注册:投标人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
册成功并须通过审核。
(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中铁鲁班商务网”,点击“企业-供方交易系统(二期)”-→“供应商
首页-最新公告”-→点击招标项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完成响应。
(3)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日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www.crecgec.com)。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
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递交标书”等工作。
(4)电子招标,招标工作完成后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为2000元。
2、澄清提问: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
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
标文件予以澄清。
(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中铁鲁班商务网标书补遗中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函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不回函确认者,视为已收到并知悉本澄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10万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对公账户转入,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请于2024年8月6日上午10:00点前汇达至以下账号。请标明: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项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项
目围堰工程目围堰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施工投标保证金,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汇款至以下账号:汇款至以下账号:
银行户名:中铁大桥局九公司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
银行账号:2011010193100819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系人:陆工(项目商务部)
联系电话:13543634960

备注:备注:MBEC9-XFL-LS-2024-005围堰工程MBEC9-XFL-LS-2024-005围堰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项目投标保证金、施工劳务分包项目投标保证金、MBEC9-XFL-LS-2024-005围堰工程MBEC9-XFL-LS-2024-005围堰工程施工劳务施工劳务
分包项目分包项目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
注:请投标人仔细查看,分开汇款,不接受私人转账;另,若汇款时备注栏有字数限制导致无法正常汇款,可简称公司注:请投标人仔细查看,分开汇款,不接受私人转账;另,若汇款时备注栏有字数限制导致无法正常汇款,可简称公司
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统一简称为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统一简称为““围堰工程围堰工程施工施工”。”。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在2024年8月6日10:00时之前递交至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
)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经部。
(2)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4年8月6日10:00时。
开标地址: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发布。
七、资格审查方式七、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资格后审。
八、联系方式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陆工(招标经办人) 电话:13543634960
电子邮箱:294984720@qq.com(文件接收)
刘总(项目技术答疑) 电话:1823218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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