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谈判邀请书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环岛十公区、重庆北滨路、柴油、桥梁支座等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
谈判编号:ZTEJW-(竞)-202409
1.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内容
1.1采购条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合同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1.3谈判采购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报价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谈判文件的发放及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3.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报价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
3.2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时间:2024年7月19日10:00起至 2024 年7月24日 17时 00 分。潜在报价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响应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报价包件、在线 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
谈判文件购买资料为:谈判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联系人电子邮箱(压缩文件格式或PDF格式,命名为“公司名称+包件号+标书响应资料”)。
因故,本次谈判不进行现场谈判,供应商必须在2024年7月29日10 时 00 分前需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首次谈判报价函上传至鲁班网并在线编辑首次报价,逾期未上传则视为放弃谈判资格。上传至系统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为完整、清晰的扫描件(PDF格式),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重大偏差。线上电子报价均为含税价,且必须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首次报价总金额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经首轮资格评审后,将通知有效报价供应商进行二轮报价。
4.资格审查
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最终谈判报价。
对供应商递交但未进行资格审查及审查未通过的资格审查文件,采购人均不予退还。
5.通知谈判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告知其参加谈判。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告知审查结果并拒绝其参加后续谈判。
6.最终报价
经采购人告知有资格参与谈判的谈判人,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上传最终线上报价和《最终谈判报价函》,逾期未上传则失去谈判资格。
线上报价均为含税价,网上报价与报价函存在细小差距的,以《最终谈判报价函》金额为准,未按要求上报导致差额较大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上传至系统的《最终谈判报价函》必须为完整、清晰的扫描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取消谈判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99号
联 系 人:蒲雨欣、刘德兴
电 话:13689060034、18523386070
邮 箱:786677021@qq.com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如下:(转账请备注:XX项目XX材料投标保证金)
项目名称 |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包件号 |
海南环岛十工区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十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
2034 6999 9001 0000 1337 741 |
CY-1 |
重庆北滨路项目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滨路东延伸段(二期)寸滩至英达油库段项目经理部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江北嘴支行 |
31052001040009032 |
ZZ-1 |
备注:保证金退还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附件
附件一: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二:招标内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条件清单、物资需求明细
附件三:投标申请表
附件四:需求明细表
附件五:技术规格书
附件六:结算方式
2024年7月17日
序号 |
项目全称 |
项目概况(详细) |
项目通讯地址 |
所属单位 |
1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十工区项目部 |
本项目施工范围为K16+800-K20+100及1.63km支线桥,线路全长3300m,支线1630m。其中包含特大桥2074m/1座,支线人行桥1630m/1座,观景台126m/1座,涵洞65.2m/3座,路基长1226m,水泥搅拌桩168646m/23890根;主线栈桥2028m/1座,支线栈桥1140m/1座。 |
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新民路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十工区项目部 赵虎学18709356740 |
中铁二局 |
2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滨路东延伸段(二期)寸滩至英达油库段项目经理部 |
本项目起于寸滩老街,止于英达油库,桩号起止范围为:AK3+992.565~AK7+004.367,路线全长3011.802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标准路幅宽度30.5m,主要包含3座桥梁、1座明挖隧道、路基约3.2km(单幅) |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路东延伸段(二期)寸滩至英达油库段项目 赵雪琴 13619082604 |
中铁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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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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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不含税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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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油 |
CY-1 |
吨 |
150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十工区项目部 |
/ |
5000 |
1261061.95 |
|
|
2 |
支座 |
ZZ-1 |
个 |
150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滨路东延伸段(二期)寸滩至英达油库段项目经理部 |
/ |
5000 |
1451950.00 |
|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在2021至今具有一个及以上同类或相近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货业绩一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质量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7.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备注:本包件设有不含税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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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谈判申请表
谈判编号:
谈判采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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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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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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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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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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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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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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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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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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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购买谈判文件方式:电子版
2. 申请谈判包件:
3. 其它说明:
谈判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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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需求明细表1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W-(竞)-202409 包件号:CY-1
工程项目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定货要求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详细地址 |
交货期 |
备注 |
海南环岛十工区 |
柴油 |
0#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过磅验收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150 |
吨 |
海南省儋州市新州镇S315省道旁中铁二局工地赵虎学18709356740 |
根据施工进度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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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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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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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表中为暂定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到场数量为准。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单位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结算后6个月支付结算货款的 80%,结算后 12 个月支付至85%,剩余15%自合同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付清。买方有权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航信、中铁E信)等形式付款。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政策变化税率调整,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6、注明运距、单价包含运费。
需求明细表2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W-(竞)-202409 包件号:ZZ-1
工程项目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定货要求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详细地址 |
交货期 |
备注 |
重庆北滨路项目 |
支座 |
GPZ(2019)6.0SX±100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车板交货,点数验收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4 |
个 |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黑石子码头东北66米 赵雪琴13619082604 |
根据施工进度进场 |
《公路桥梁盆式支座》(JTT391-2019)的要求,同时滑动型支座的摩阻系数不大于0.06。 |
支座 |
GPZ(2019)6.0DX±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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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 |
GPZ(2019)7.0SX±100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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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 |
GPZ(2019)7.0DX±100 |
22 |
|||||||
支座 |
GPZ(2019)8.0SX±100 |
7 |
|||||||
支座 |
GPZ(2019)8.0DX±100 |
7 |
|||||||
支座 |
GPZ(2019)9.0SX±100 |
2 |
|||||||
支座 |
GPZ(2019)9.0DX±100 |
2 |
|||||||
支座 |
GPZ(2019)12.5SX±150 |
18 |
|||||||
支座 |
GPZ(2019)12.5DX±15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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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 |
GPZ(2019)12.5GD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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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 |
GPZ(2019)15SX±15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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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 |
GPZ(2019)15DX±15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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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 |
GPZ(2019)15GD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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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 |
GBZYH500x92(CR) |
18 |
|||||||
支座 |
GBZY500x90(CR)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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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150 |
个 |
|
|
|
注:
1、表中为暂定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到场数量为准。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单位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结算后6个月支付结算货款的 80%,结算后 12 个月支付至85%,剩余15%自合同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付清。买方有权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航信、中铁E信)等形式付款。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政策变化税率调整,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6、注明运距、单价包含运费。
附件五:
警告———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标准所属产品在生产、运输、装卸、贮运和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本标准无意对与本产品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使用者有责任采用适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柴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及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使用的、由石油制取或加有改善使用性能添加剂的车用柴油。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物柴油为调合组分的车用柴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258 轻质石油产品酸度测定法
GB/T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261 闪点的测定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265 石油产品运动黏度测定法和动力黏度计算法
GB/T268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康氏法)
GB/T386 柴油十六烷值测定法
GB/T508 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
GB/T510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511 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T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1885 石油计量表
GB/T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5096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6536 石油产品常压蒸馏特性测定法
GB/T11133 石油产品、润滑油和添加剂中水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库仑滴定法
GB/T11139 馏分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
GB/T11140 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17144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微量法)
GB/T20828 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
GB/T23801 中间馏分油中脂肪酸甲酯含量的测定 红外光谱法
GB30000.7—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
GB/T30515 透明和不透明液体石油产品运动黏度 测定法及动力黏度计算法
GB/T33400 中间馏分油、柴油及脂肪酸甲酯中总污染物含量测定法
SH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0175 馏分燃料油氧化安定性测定法(加速法)
SH/T0246 轻质石油产品中水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0248 柴油和民用取暖油冷滤点测定法
SH/T0604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 形振动管法)
SH/T0606 中间馏分烃类组成测定法(质谱法)
SH/T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0694 中间馏分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四变量公式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多环芳烃含量 contentofpolycyclicaromatichydrocarbons
柴油中的总芳烃含量减去单环芳烃的含量。
4 产品分类
车用柴油按凝点分为六个牌号:
5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8℃以上的地区使用;
0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4℃以上的地区使用;
-10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5℃以上的地区使用;
-20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14℃以上的地区使用;
-35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29℃以上的地区使用;
-50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44℃以上的地区使用。
注:可参见附录A选用不同牌号的车用柴油。
5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5.1 车用柴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认的有害作用,添加剂应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车用柴油中
不应含有任何可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的添加物和污染物。车用柴油中不得人为加入甲醇。
5.2 车用柴油(Ⅳ)、车用柴油(Ⅴ)和车用柴油(Ⅵ)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分别见表1、表2和表3。
6 取样
取样按照GB/T4756进行,取4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向用户销售的符合本标准表1、表2、表3要求的车用柴油所使用的加油机都应明确标示产品的名
称、牌号和等级(Ⅳ、Ⅴ或Ⅵ),如:0号车柴(Ⅴ)、0号车柴(Ⅵ)等,并应标识在汽车驾驶者可以看见的
地方。
7.2 车用柴油属易燃液体,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交货验收按SH0164、GB30000.7—2013
和GB190进行。
8 安全
车用柴油属易燃液体,其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见GB30000.7—2013的附录D。
9 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实行逐步引入的过渡期要求。表2规定的技术要求过
渡期至2016年12月31日,自2017年1月1日起,表1规定的技术要求废止;表3规定的技术要求过
渡期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表2规定的技术要求废止。
考虑到国内某些地区环保的特殊需求,各地方政府可依据其环保治理要求,与相关油品供应部门协
商一致后,可提前实施相应阶段的车用柴油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书(ZZ-1)
现浇箱梁支座采用盆式橡胶支座,共有GPZ(2019)6.0SX±100、GPZ(2019)6.0DX±100、GPZ(2019)7.0SX±100、GPZ(2019)7.0DX±100、GPZ(2019)8.0SX±100、GPZ(2019)8.0DX±100、GPZ(2019)9.0SX±100、GPZ(2019)9.0DX±100、GPZ(2019)12.5SX±150、GPZ(2019)12.5DX±150、GPZ(2019)12.5GD、GPZ(2019)15SX±150、GPZ(2019)15DX±150、GPZ(2019)15GD等14种规格。盆式支座的选用应满足交通行业标准《公路桥梁盆式支座》(JTT391-2019)的要求,同时滑动型支座的摩阻系数不大于0.06。
π形梁支座采用板式橡胶支座,共有GBZYH500x92(CR)、GBZY500x90(CR)两种规格。板式支座的选用应满足交通行业标准《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 4-2019)的要求。
各支座安装必须水平,安装技术要求详见支座生产商的安装说明。
附件六:结算方式
一、结算方式
包件CY-01采用浮动价结算
(1)本次柴油结算价格实行浮动价结算。
(2)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网价-N值+X值+M值。
(3)投标单价与结算单价关系的重点说明:
1、1.虚拟单价:为便于计算总报价,招标人统一设定虚拟不含税单价为8230.09元/吨,虚拟单价仅作为投标报价表合计总价的计算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的合同结算依据。
2.X值:是指投标人根据网价,核定除网价外的出库费、综合运杂费、投标人让利等其他费用。X值可以为正值、可以为0、也可以为负值,X值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固定不变。
3、①N值: 指铁工油品公司每期发布的优惠幅度。为便于计算总价,本次N值设定为200元/吨,仅作为报价表合计总价的计算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的合同结算依据。 N值根据铁工油品公司每期公布的优惠幅度为准。比如:2024年1季度0#柴油优惠200元/吨,2024年2、3、4季度均按照中国中铁石化产品战略采购供应定价规则公告发布的优惠幅度为准。
②M值:指本次投标供应商的二次运输费。本次招标设定M值不得超于130元/吨。M值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固定不变。
1.2网价的核定方法:乙方在收到货物当日,采信“国家发改委https://www.ndrc.gov.cn//”公布的当期海南地区对应规格型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为准。若当期未发布信息价取上期信息价。
其余采用固定价结算
一、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采取固定单价结算。
(2)到工地单价指物资运至招标人指定工地的价格
到工地单价=出厂(库)单价+运杂费单价。
出厂(库)单价:出厂(库)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运杂费:运杂费指投标人将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方式交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输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供货风险等)
二、支付方式:
1、当期结算完成并收到发票后,结算后6个月支付结算货款80%,结算后12个月支付至85%,剩余15%自合同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付清。封账协议签订后,仍按合同约定条款正 常支付剩余 15%资金以外的到期金额。买方有权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航信、中铁E信等)等形式付款,贴息及平台手续费由卖方承担。。
2、每月的 20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乙方应在双方对帐确认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
4、 运费计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