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梁一标、董梁五标主动防护网集中采购(二次招标)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4-2493-2 |
项目名称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梁一标、董梁五标主动防护网集中采购(二次招标)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境内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 |
代理机构 |
无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响应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工期 |
24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100%企业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董梁一标及董梁五标项目施工需要,计划采购一批主动防护网用于项目路基工程施工。本项目概算金额为855万元人民币,实际采购数量以各需求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
2.2 采购范围 |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位置,并负责后续售后服务工作。本次采购要求材料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 |
2.3 包件划分 |
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包件,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超过2家。包件1合同签订数量原则上按照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进行平均分配,但采购人有权根据各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情况,以有利于采购人节约成本的原则,对各供应商合同签订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成交家数根据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合格供应商数量随机递减。即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3家,则成交2家;若为3家,则成交1家。第二名供应商成交单价为第一名供应商成交单价。同时,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供货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进行切割,增加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备选供应商成交价按照第一名成交价执行。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供应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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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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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要求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主动防护网销售业绩累计5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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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要求 |
报价单位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未提供纳税记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但若供应商成立时间距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个月,出具说明后经评审专家研判后可视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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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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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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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要求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报价单位在以往交建集团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5)材料的生产厂家,应符合买方业主和监理入围厂家的规定;产品质量也要满足买方业主和监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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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 1个包件,且允许最多成交 1个包件。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4年7月3日9:00至2024年7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凡具备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进行报名。 |
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500元/包件,图纸每套售价0元/包件,其他文件费用0元/包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1、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选择参与包件后,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明及购买采购文件付款凭证的扫描件(附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sgjjjtqgb@163.com(发送邮件的名称请命名为项目名称+响应包件+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名称+联系方式),电话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2、购买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7日17时00分,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账户名称: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5319 0597 7110 80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领秀城支行 3、递交资料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报价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4、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 日9时30分。 |
5.2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S0101济南绕城二环高速与董家立交交叉口西南160米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龙山基地一楼会议室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2024年7月9日9时30分前,响应供应商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S0101济南绕城二环高速与董家立交交叉口西南160米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龙山基地一楼会议室;电子版响应文件以Word文档和PDF格式存到U盘同纸质文件一起送达(纸质文件为一套正本四套副本)。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hsg.com)、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发布。 |
7. 补充信息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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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无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与龙奥南路交汇处银丰财富广场D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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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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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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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8375435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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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sgjjjtqg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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