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运输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编号:ZTSDSB-2024-035
1.竞争性谈判条件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黎霍高速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所需的混凝土运输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所需混凝土运输设备租赁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2.1 项目概况
黎霍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53.16km,总投资233.38亿元。其中桥梁总长30841米/73座,隧道总长42980米/22座,互通式立交9处,分离式立交16处,天桥49处,通道44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路段管理中心1处,其中控制性工程为太岳山隧道,双洞全长22.32km、投资概算18.16亿。建设工期5年。
我单位承担太岳山隧道进口段施工任务(包含斜井1座),工点位于古县北平镇二道河村西南侧270m处的热留河西岸斜坡上,为分离式隧道,进口段左线任务5633m,右线任务5670m,1号施工斜井送风井1682m,坡度-14.2%,排风井长1696m,坡度-14.1%。本段隧道工程按双向四车道80km/h高速公路标准进行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一1级。合同总价:约6.15亿元。
2.2 竞争性谈判内容
竞争性谈判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竞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符合竞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 管理能力:提供组织机构,人员管理,租赁设备供应能力,现场服务,安全管理措施等。
3.1.3 履约保证能力:投标单位具有一定数量的保有出租设备,设备产权为自有,设备具有合格有效的相关资质资料,车辆要求3年以内设备、机况良好能够满足现场混凝土运输工作需要。
3.1.4 供货业绩:提供2022年-至今签订的混凝土运输设备租赁合同扫描件或类似业绩。
3.1.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3.1.6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纳入中国中铁、中铁隧道局或中铁隧道股份限制交易名单。
3.1.7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
(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1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审核通常需要3-5天时间。
4.2 注册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响应,如有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服热线。
4.3 购买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17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20日12时00分完成响应、标书购买、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事项,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
4.4 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
5.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
5.1 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在谈判之前须缴纳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本次竞争性谈判投标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或保函的形式缴纳均可,不接受现金,汇款需从单位账户汇出,请在汇款单上注明:“隧道股份黎霍高速项目混凝土运输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竞争性谈判完毕后,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之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标书费。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开发区支行
账号:4405 0153 1405 0988 8999
银行联行号:105581011145
缴纳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单位需填写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申请函,函件中所填写账号需与实际汇款账号相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能够顺利退还竞争性谈判证金。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交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业绩、材料等内容的;
2)谈判会议开始后,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不按谈判规则继续参与,退出谈判的;
3)供应商串通报价或不同供应商在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报价IP地址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两处以上(含两处)错、漏一致或雷同的;
5)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各项报价存在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6)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同一个人编制的;
7)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投标资料相互混装或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8)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协议及承诺书的;
9)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的方式。
6.2 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上午9时00分,同时投标人需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上午9时00分)。
特 别 提 示 : 宜 提 前 一 天 通 过 中 国 中 铁 采 购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recgec.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保存报价,从而导致投标无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 4006010100)。
6.3 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竞争性谈判人不予受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4 线上谈判文件与纸质版谈判文件须完全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7.招标服务费
本次谈判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含税成交金额(万元) |
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 |
备注 |
100以下 |
1.00% |
|
100-500 |
0.60% |
|
500-1000 |
0.40% |
|
1000-5000 |
0.10% |
|
5000-10000 |
0.08% |
其中:(1)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心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收费基数,按照累进制计算(四舍五入取整),具体费率标准如下:
序号 |
成交金额 |
成交服务费费率 |
备注 |
1 |
200万元以下(含) |
0.1% |
成交服务费按照累进制计算收取,当成交服务费收取金额超过20000元时,以20000元为上限,即最高收费标准为20000元。 |
2 |
200-500万元(含) |
0.08% |
|
3 |
500-1000万元(含) |
0.05% |
|
4 |
1000万元以上 |
0.03% |
(2)在交易服务中心完成招标后,中标单位扣除交易服务中心成交服务费,剩余中标服务费交至设备租采中心账户。
8.履约保证金
8.1 履约担保的金额:5万元。
8.2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在签订合同之前以电汇、银行转账或保函的形式缴纳,合同履行完毕后不计息退还。
9.开标
9.1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9时00分。
9.2 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美德一路与南江二路交叉口中铁隧道局新兴产业园6#办公楼8楼会议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竞争性谈判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东龙:15582366882
项目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古县北平镇交里村中铁三分部
租采中心联系人:曹文儒 电话:18903808211
日期:2024年6月17日
附表1:标的需求一览表
谈判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租赁模式 |
暂定数量(m3) |
投入车辆数量 |
备注 |
ZTSDSB-2024-035 |
混凝土运输设备租赁 |
12m³ |
方量 |
125390 |
投入车辆需满足项目施工要求,施工高峰拟需配备9台车辆 |
|
备注:
1. 乙方出租的运输设备必须产权清晰、具有合格证、技术状态完好,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运输设备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等证明文件,并将检验资料报告和操作人员证件一份到甲方存档;对于上路行驶的车辆,车辆运输能力、制动性能、工作尺寸、其他备件及技术参数、整机性能、安全设施配备等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使用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公安车管部门审核的行驶证和年检证明,保险等相应运营证照。
2. 运输设备租赁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设备的使用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润滑油、进出场费、燃油、维修、保养、保管、人工、安全设施配备、车辆及人身商业保险、税金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甲方除支付租赁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或乙方企业原因导致税率上调,则含税价格不变。导致税率下调,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变更后结算以变更后的税率为准。
3. 运输距离;甲方搅拌站至太岳山隧道1号斜井工作面全长8公里。
4. 机械设备的配件、设备维修及燃油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负责。
5. 因本合同暂定租赁费总价是依据暂定施工数量计算,最终施工数量以双方结算为准。对此,乙方已经清楚认识暂定施工数量可能发生增减变化,因此造成的风险已包含在租赁费单价中。
6. 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尽量利用机械闲置时间完成,若因乙方维修不及时、保养不善造成机械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将根据耽误时间扣除该段时间内的租赁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费。
7. 机械操作人员食宿水电自理,费用已含在租赁费内。甲方允许乙方机械操作人员住宿,住宿费按150元/间/月在租赁费中直接扣除,就餐费用及生活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乙方用电按0.9元/度在租赁费中进行扣除,供暖费用按200元/间/月在租赁费中直接扣除。若乙方因施工需要在甲方物资部门领料使用,则按物资原值+6%采管费在租赁费中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