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施工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橡胶支座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WZ-WGS-2024-82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施工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橡胶支座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施工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施工第2标段项目于2023年12月中标,计划工期: 2年 ,工程造价:5.02亿元,工程地址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开工时间:2023年11月30日竣工时间:2025年8月31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6 月 19日 24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1.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1.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最后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如投标多个包件,点击“展开包件”,多包件勾选后可同时响应。)
5.1.3潜在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以PDF版为准),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
5.2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取(四舍五入取整),上限不超过1万元。该费用由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线上传,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25 日 10 时 10 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3本次招标仅接收已响应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被评为2023年度中铁四局集团优质供应商,提供申请(含证明资料)可免交本次投标保证金。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25 日 10 时 10 分(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平台:本次招标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按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可在线查看包件所有报价。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完成在线签字确认手续,未签字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7.4届时请投标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吴婷 联系电话:0792-7025924
9.2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施工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翰林 联系电话:15223951047
招标项目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九股河路与胜利西路交叉口西南160米中铁四局
9.3招标业务及投标保证经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51-82574620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橡胶支座 |
ZZ-01 |
套 |
1863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橡胶支座5万套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自身具有与橡胶支座产能配套的能力,且具有与产能配套的铣床、塑料预热机、抛丸清理机、环保设备等,提供相关生产设备证明资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具有2021年-2023年内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提供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地铁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其中单份合同金额需不低于1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投标单位应在辽建管建设发〔2022〕31 号《关于优化调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隧等工程采用主要材料(产品)准入生产企业(品牌)范围的通知》 |
3 |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附表2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施工第2标段项目支座生产厂家名录
序号 |
全 称 |
所在地 |
1 |
辽宁北方橡塑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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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北省衡水黄河工程橡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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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彭浦橡胶制品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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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革震科技有限公司(原成都市新津中路桥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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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衡水宝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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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衡水市橡胶总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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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衡水冀军桥闸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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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苏州海德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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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山东龙祥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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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衡水中铁建工程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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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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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河北万亿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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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成都市大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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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宁波路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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