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202411沥青混合料、水泥稳定碎石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沥青混合料、水泥稳定碎石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沥青混合料、水泥稳定碎石材料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根据2024年“四好农村路”新改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采购沥青混合料、水泥稳定碎石材料一批。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材料供货地点:济宁市嘉祥县2024年“四好农村路”新改建项目任一施工现场。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装卸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沥青混合料 |
AC-13 |
吨 |
7610.57 |
济宁市嘉祥县2024年“四好农村路”新改建项目任一施工现场 |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含量5% |
吨 |
3561.77 |
|
注:(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期:自确定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7月,具体以工程进度需求为准。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需提供近2年内纳税证明文件(不能提供纳税明细的公司提供无欠税证明)。
3.1.2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报价企业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行
账 号: 15921101040024327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0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南疏港四路南段路东山东省路桥集团菏泽建设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已按规定缴纳报价保证金)包件1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南疏港四路南段路东
联 系 人: 陈海滨 王发义
联系电话:18754031519 17852001397
邮箱:11046820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