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面花岗石、砂浆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2024313)
1.1.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1.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参与招标的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进行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提前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2024年年66月月99日日9:009:00起至起至20242024年年66月月1414日日18:0018: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投标物资对应包件响应的工作,并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
在文件售卖截止日前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作为备案登记。电子招标文件无标书费,投标人响应成功后可自行在网上下载。如未按时完成,自行承担责任。
5.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等合法形式。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一包
一汇,不允许合并汇款。投标保证金凭证均需注明投标编号及包件号并将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5.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2024年年66月月1515日日18:0018:00前前,招标人澄清补疑截止时间20242024年年66月月1616日日18:0018:00。
5.4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投标和开标。投标人须于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投标和开标。投标人须于20242024年年66月月2020日日9: 009: 00前,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文
件Word文档1份(无需签字盖章,作为工作人员复制粘贴其内容以便评审工作便利)、投标报价表1份(可编辑内容EXCEL文档以便工作人员核验是否为公式计算其总价),并在鲁班网上进行投标报价,并在鲁班网上进行投标报价
;鲁班网上投标报价含税总价需与投标文件含税投标总价一致(如因小数点或四舍五入保留问题未完全一致的招标人将以投标文件中的价格为准);;鲁班网上投标报价含税总价需与投标文件含税投标总价一致(如因小数点或四舍五入保留问题未完全一致的招标人将以投标文件中的价格为准);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线上唱标完成线上唱标完成
后请投标人线上签字确认后请投标人线上签字确认。。投标文件Word文档(无需签字盖章)应与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内容一致。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可能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
或无法上传情况,请投标人及时上传投标文件。
5.5未按时上传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
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7.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东路50号(国宾基地5栋2楼)
联 系 人:张喆先、张良 联系电话:18602870809、18808051255
投标申请表、客商信息、保函扫描件、保证金汇款凭证、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49849584@qq.com
账 户 名: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打款账号:5105018851360000060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
序号 |
项目全称 |
项目概况(详细) |
项目通讯地址、物资部长、联系方式 |
所属单位 |
1 |
中铁二局集团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茅台国际大酒店维修改造项目 |
工程名称:茅台国际大酒店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茅台国际大酒店位于贵州省北部风光旖旎的赤水河畔的茅台镇 施工内容:本项目改造面积21844.2平米, 1#楼一层前台接待区、大堂吧、全日制餐厅,以及二、三层餐饮区域相应改动;1#楼4-6层客房区及2#号楼客服整体维修改造; 3#宴会区部分功能性改造; 室内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给排水、通风空调、弱电及消防工程改造施工等。 |
贵州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 茅台镇银滩路赤水河谷旅游度假区内茅台驿站 张锐,18613228691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2 |
沪苏湖铁路站房Ⅵ标工程项目 |
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松江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玉阳路与盐仓路交口东南角,西临盐仓路,东临上海地铁9号线松江南站,北接玉阳路,南接新建松江站服务中心。松江南站站房、站台雨棚及相关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1.6万平方米(其中站房主体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站房预留旅服平台约20350平方米,桥下物流场地及用房约17100平方米,桥下铁路自营车场约17550平方米,既有松江南站站房改造工程约1000平方米,站台雨棚覆盖面积约42160平方米。 |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永航路288号中铁二局项目部 吴志远 15928549233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1 |
板材、龙骨 |
BCLG-01 |
批 |
1 |
中铁二局集团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茅台国际大酒店维修改造项目 |
- |
1 |
3300000 |
|
商品混凝土 |
SPHNT-01 |
批 |
1 |
沪苏湖铁路站房Ⅵ标工程项目 |
- |
1 |
2180000 |
|
墙面花岗石 |
QMHGS-01 |
批 |
1 |
沪苏湖铁路站房Ⅵ标工程项目 |
- |
1 |
4000000 |
|
地面砂浆 |
DMSJ-01 |
批 |
1 |
上海松江站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 |
- |
1 |
4200000 |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 满足本次招标物资使用项目的检验检测、使用等需求。 3.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公司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在纳税信用登记信息系统(https://12366.chinatax.gov.cn/)被列入纳税信用等级为 C、D 级的企业。 (4)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被列入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被执行人。 (5)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及处罚期内。 (6)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及处罚期内。 4.质量能力要求 同类投标产品近年取得资质认定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5.其他书面要求 BCLG-01包件样品要求:送样低密度埃特板(样品上体现logo)、15mm厚阻燃板(logo与平整度)、铝合金T型边条(石膏板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公告公示的联系人供样,并获取《样品合格确认单》,将确认单附于投标文件内,投标文件内未见确认单的,无论样品通过与否,均视为不合格。若未能获得《样品合格确认单》或样品未通过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及报价,未撤回导致投标文件及价格解锁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QMHGS-01包件样品要求:投标截止前,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公告公示的联系人供样,并获取《样品合格确认单》,将确认单附于投标文件内,投标文件内未见确认单的,无论样品通过与否,均视为不合格。若未能获得《样品合格确认单》或样品未通过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及报价,未撤回导致投标文件及价格解锁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附件三
投 标 申 请 表
投标项目名称 |
|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必填) |
|
||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版
2.申请投标招标编号:ZTEJ-2024XX 包件:XX-01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四
客商申请所需信息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客商性质 |
国企/民企/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3 |
所在地 |
XX省/自治区 |
4 |
法人姓名 |
|
5 |
法人身份证号 |
|
6 |
纳税人类型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
7 |
投标人付款账号 |
|
8 |
投标人付款开户行和联行号 |
|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1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ZTEJ-2024313 包件:LGBC-01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品牌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交货条件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1 |
|
低密度埃特板(磁力板) |
1220*2440*10 |
m² |
11758.36 |
埃特、尼特 |
详见技术规范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车板交货 |
贵州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 茅台镇银滩路赤水河谷旅游度假区茅台国际大酒店 |
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
2 |
玻镁板 |
1220*2440*10 |
m² |
5001.024 |
马迪罗,天仑、蜀镁同等档次 |
|||||
3 |
阻燃板 |
1220*2440*15 |
m² |
2381.44 |
骏马、马牌、禾安、荣千丹同等档次 |
|||||
4 |
阻燃板 |
1220*2440*12 |
m² |
11728.592 |
骏马、马牌、禾安、荣千丹同等档次 |
|||||
5 |
胶合板/模板(小红板) |
1830*915*15 |
m² |
1488.4 |
|
|||||
6 |
石膏板 |
1200*2400*9.5mm |
m² |
55104 |
泰山,百利、北新、固锐华玉同等档次 |
|||||
7 |
耐水纸面石膏板 |
1200*2400*9.5mm |
m² |
4867.2 |
泰山,百利、北新、固锐华玉同等档次 |
|||||
8 |
隔墙竖龙骨 |
75*48*3000*0.6 |
支 |
13200 |
泰山,百利、北新、固锐华玉同等档次 |
|||||
9 |
隔墙竖龙骨 |
50*48*3000*0.6 |
支 |
9900 |
泰山,百利、北新、固锐华玉同等档次 |
|||||
10 |
穿心龙骨 |
38*12*3000*0.5 |
支 |
7700 |
泰山,百利、北新、固锐华玉同等档次 |
|||||
11 |
天地龙骨 |
75*25*3000*0.4 |
支 |
7700 |
泰山,百利、北新、固锐华玉同等档次 |
|||||
12 |
卡式龙骨 |
38*20*3000*0.8 |
支 |
16500 |
泰山,百利、北新、固锐华玉同等档次 |
|||||
13 |
覆面龙骨 |
50*19*3000*0.5 |
支 |
66000 |
泰山,百利、北新、固锐华玉同等档次 |
|||||
14 |
50主龙骨 |
50*15*3000*1.2 |
支 |
6600 |
泰山,百利、北新、固锐华玉同等档次 |
|||||
15 |
U型边龙骨 |
25*15*3000*0.5 |
支 |
22000 |
泰山,百利、北新、固锐华玉同等档次 |
|||||
16 |
三角龙骨 |
38*3000*0.6 |
支 |
220 |
泰山,百利、北新、固锐华玉同等档次 |
|||||
17 |
收边条 |
|
支 |
110 |
泰山,百利、北新、固锐华玉同等档次 |
|||||
18 |
标准50主吊件 |
|
套 |
22000 |
|
|||||
19 |
M8拉爆 |
|
套 |
66000 |
|
|||||
20 |
M6螺帽 |
|
颗 |
22000 |
|
|||||
21 |
8#镀锌螺帽 |
|
颗 |
66000 |
|
|||||
22 |
M8#全牙标准吊杆 |
3m热镀锌 |
支 |
33000 |
|
|||||
23 |
对穿螺杆 |
M6*30 |
颗 |
22000 |
|
|||||
24 |
50主龙骨连接件 |
|
个 |
22000 |
|
|||||
25 |
7字直吊 |
|
个 |
6600 |
|
|||||
26 |
三角龙骨吊件 |
|
个 |
22000 |
|
|||||
27 |
隔墙龙骨支撑卡 |
|
个 |
2200 |
|
|||||
28 |
U型夹 |
35*250mm |
个 |
39600 |
|
|||||
29 |
铝合金T型边条(石膏板用) |
|
m |
24300 |
|
|||||
30 |
铝扣板 |
300*300/600*600 |
m² |
220 |
|
|||||
31 |
检修口 |
400*400 |
个 |
429 |
|
|||||
32 |
|
白乳胶 |
|
KG |
2750 |
|
注:
1、表中为采购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签收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货到付款:分期支付:当期货物验收合格并经甲乙双方办理当期结算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业主拨款比例情况,支付该批货物的70%;
合同供货履行完毕并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业主拨款比例情况,向乙方支付至累计供货金额的75%;
甲乙最终结算签订合同封帐协议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至封账结算总价的85%;18个月内支付至封账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最终结算合同封帐协议签订后30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
需求明细表2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2024313 包件:SPHNT-01
工程项目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要求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采购主数量 |
主计量 |
详细地址 |
交货期 |
备注 |
沪苏湖铁路站房Ⅵ标工程项目 |
商品混凝土 (上海造价编号:80210411) |
C15 |
|
详见附件六:技术规格书 |
1500 |
m3 |
沪苏湖铁路站房Ⅵ标工程项目指定的施工现场 |
2024年6月-完工 |
投标报价需参照“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系统”投标2024年5月份公布最新信息价作为基准,泵送费照实报价。 |
商品混凝土 (上海造价编号:80210413) |
C20细石 |
|
1200 |
m3 |
|||||
商品混凝土 (上海造价编号:80210417) |
C25细石 |
|
1200 |
m3 |
|||||
商品混凝土 (上海造价编号:80210421) |
C30细石 |
|
912.14 |
m3 |
|||||
商品混凝土 (上海造价编号:80210425) |
C35细石 |
|
10.52 |
m3 |
|||||
泵送费 |
不限规格天泵、地泵(地泵包含泵管) |
|
4822.66 |
m3 |
注:
1、表中为采购规格数量,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报价需包含运费、装卸费、税金等相关费用。
5、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当期货物验收合格并经甲乙双方办理当期结算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业主拨款比例情况,支付该批货物的70%;合同供货履行完毕并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业主拨款比例情况,向乙方支付至累计供货金额的75%:甲乙最终结算签订合同封帐协议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至封账结算总价的85%: 18个月内支付至封账结算总价的95%: 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最终结算合同封帐协议签订后30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甲方可选择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或供应链票据)。
6、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
7、投标报价=5月基准价*(1+下浮率)。泵送费照实报价。
8、合同签订结算单价公式:【当月实际结算单价(元/m³)=投标报价(元/m³)÷5月份当月信息价(元/m³)×送货当月信息价(元/m³)】
需求明细表3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2024313 包件:QMHGS-01
工程项目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要求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采购主数量 |
主计量 |
详细地址 |
交货期 |
备注 |
沪苏湖铁路站房Ⅵ标工程项目 |
花岗石(墙面) |
1000*600*30mm 随州白麻、光面 |
|
详见附件六:技术规格书 |
14913.14 |
m² |
沪苏湖铁路站房Ⅵ标工程项目指定的施工现场 |
2024年6月-完工 |
|
花岗石(墙面) |
900*600*30mm 随州白麻、光面 |
|
6389.78 |
m² |
|
注:
1、表中为采购规格数量,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报价需包含运费、卸车费、材料加工费(含拉槽、磨边、加筋、防护等)、税金等相关费用。
5、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当期货物验收合格并经甲乙双方办理当期结算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业主拨款比例情况,支付该批货物的70%;合同供货履行完毕并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业主拨款比例情况,向乙方支付至累计供货金额的75%:甲乙最终结算签订合同封帐协议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至封账结算总价的85%: 18个月内支付至封账结算总价的95%: 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最终结算合同封帐协议签订后30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甲方可选择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或供应链票据)。
6、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
需求明细表4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ZTEJ-2024313 包件:DMSJ-01
工程项目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要求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采购主数量 |
主计量 |
详细地址 |
交货期 |
备注 |
上海松江站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 |
干混普通地面砂浆(散) (上海信息价编号80060312) |
DS M20 |
/ |
详见技术规范 |
12986.89 |
吨 |
上海松江站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指定的施工现场 |
2024.6-完工 |
投标报价需参照“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系统”2024年5月公布最新信息价作为基准(投标报价中需备注基准价参考时间) |
干混砂浆装袋费 |
/ |
/ |
12986.89 |
吨 |
注:
1、表中为采购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签收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货到付款:分期支付:当期货物验收合格并经甲乙双方办理当期结算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业主拨款比例情况,支付该批货物的70%;
合同供货履行完毕并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业主拨款比例情况,向乙方支付至累计供货金额的75%;
甲乙最终结算签订合同封帐协议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至封账结算总价的85%;18个月内支付至封账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最终结算合同封帐协议签订后30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
6、投标报价=5月基准价*(1+下浮率)。
7、中标合同签订后当月结算单价计算方式:
本合同DS M20干混普通地面砂浆(散)结算单价以《上海建设工程造价系统》当月公布的“干混普通地面砂浆(散) DS M20(上海信息价编号80060312)”单价进行同比例上下浮动【当月实际结算单价(元/t)=投标报价(元/t)÷投标当月信息价(元/t)×送货当月信息价(元/t)】
若是袋装砂浆,则以当月散装砂浆信息价按中标下浮比例下浮后+每吨装袋费用的中标单价(装袋费为固定单价不做浮动)=当月实际结算单价
注:《上海建设工程造价系统》网址为https://ciac.zjw.sh.gov.cn/JGBGCZJInterWeb/Hyxx/HyxxHynr?bmCode=003002&gClassID=56&pClassID=57&ClassID=61&MatterID=392
附件六
技术规格书(LGBC-01)
1、技术标准
(1)轻钢龙骨GB/T 11981-2008;
(2)阻燃板GB-20286-2006难燃(B级);
(3)阻燃板GB18580—2001E1级国家环保标准;
(4)石膏板规格标准GB/T9775-1999;
(5)石膏板难燃材B1级符合中国标准GB8624-1997;
(6)难燃胶合板GB/T 18101-2013
(7)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GB/T 15104-2021
2、轻钢龙骨要求:
3、纸面石膏板要求:
对角线长度差
板材应切割成矩形,两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5mm。
楔形棱边断面尺寸
对于棱边形状为楔形的板材,楔形棱边宽度应为30mm~80mm,楔形棱边深度应为0.6mm~1.9 mm。
硬度
板材的棱边硬度和端头硬度应不小于70N。
抗冲击性
经冲击后,板材背面应无径向裂纹。
护面纸与芯材粘结性
护面纸与芯材应不剥离。
吸水率(仅适用于耐水纸面石膏板和耐水耐火纸面石膏板)
板材的吸水率应不大于10%。
表面吸水量(仅适用于耐水纸面石膏板和耐水耐火纸面石膏板)
板材的表面吸水量应不大于160g/m’。
遇火稳定性(仅适用于耐火纸面石膏板和耐水耐火纸面石膏板)
板材的遇火稳定性时间应不少于20min。
4、阻燃板
(1)难燃胶合板通过进行防火阻燃、防腐、防霉工艺技术处理,生产工艺采用抽真空、加压、浸泡阻燃药剂处理后,烘干而成。加工程序严格执行国家《难燃木材》生产标准。产品经过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部门的权威检测,产品安全性能达到《难燃木材》GB-20286-2006 B级国家安全标准,环保性能达到GB18580—2001E1级国家环保标准。
尺寸偏差
5、品牌要求:按清单品牌报价
6、供货周期:收到下单通知后5天内到货。
7、质量保证和质保期: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技术规格书(SPHNT-01)
所有材料(含水泥、骨料、水、外加剂、掺和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但不只限于现行国家规范、标准与要求:如《预拌混凝土》(GB/T-14902);强度、塌落度、塌落度经时损失、扩展度、氯离子含量、耐久性能及其他性能应根据满足项目要求及现行国家规范、标准与要求;混凝土应充分考虑运输、环境等影响因素。到场混凝土应随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卸货后在指定地点自行清洗运输车及泵车;;所有材料应符合最新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上海市地方规定、设计及项目部要求。
技术规格书((QMHGS-01)
清单材料不仅限于以下规范、标准:《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 18601-2009)、
环保标准:《建筑材料放射形核素限量》(GB6566-2001);所有材料应符合最新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上海市地方规定、设计及项目部要求。
技术规格书(DMSJ-01)
干混普通砌筑砂浆,砂浆质量符合现行《预拌砂浆》(GB/T 2518)、《预拌砂浆应用技术标准》(DG/T08-502-2020)和《建筑用砌筑和抹灰干混砂浆》(JG/T 291)各项指标及要求。
附件七
合同编号:
(填写全称) 工程
买卖合同(一般货物)
买方:
卖方: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一般货物)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
不含增值税总价(元) |
含增值税单价(元) |
含增值税总价(元)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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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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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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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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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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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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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增值税总价(大写): (小写): 元。 |
1.1名称、品种、规格、产地:_________。
1.2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2.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
1.2.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1.2.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 。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2.1数量:_________ 。该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
2.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2.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供货期限,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4.1交货时间:每批次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_。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4.3运输方式: 。卸货由___方负责,卸货费用由_____方承担。
4.4保 险:_________。
4.5货物附随单证的转移: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5.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2验收方式:_________。
5.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检测费用约定: 乙方声明在合同生效后,首次委外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双方对后续检测结果有异议,再次委外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5.4甲方指定 负责货物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负责货物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货物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5.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 个月,自最后一批次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甲方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产品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产品或重新进行采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
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可对甲方合理收费。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6.1单价:_________;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
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可以/不可以调整,调整方式为:_________ 。 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6.2上月 日至本月的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当月 日为本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结算时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最终结算与封账:最终结算与封账:本合同供货履行完毕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6个月内办理最终结算并签订合同封帐协议;以最终结算完毕后的合同封账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本合同最终实际结算价。
6.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4货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项:
6.4.1先款后货:全额预付。
6.4.2先款后货:部分预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 %(该比例不超过10%),剩余款项支付按照“第6.4.3条分期支付”执行。预付款的扣回按照以下比例扣回:按预付款的100%在第一批次的应付货款中扣回,不足扣回的在后续分期款中扣回,直至全部扣完为止。
6.4.3货到付款:分期支付:当期货物验收合格并经甲乙双方办理当期结算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业主拨款比例情况,支付该批货物的70%;
合同供货履行完毕并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业主拨款比例情况,向乙方支付至累计供货金额的75%;
甲乙最终结算签订合同封帐协议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至封账结算总价的85%;18个月内支付至封账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最终结算合同封帐协议签订后30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6.4.4先货后款:货款一次性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 3 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保证责任。
6.5货款支付方式: 。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航信、云信、建信融通、商业保理等)方式支付。
若甲方采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等支付方式的,可由建设单位或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甲方开具,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妥善办理供应链金融,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户办理商票、信用证或者其他供应链金融贴现业务,贴现等手续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另外支付任何手续费等业务费用;若乙方不配合开户及其他办理流程手续,导致资金拨付不到位的,与甲方无关。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供应链支付方式全部规则流程并接受因办理流程引起的支付延迟,不视为甲方逾期。
乙方指定联系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6.6 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6.7未满足上述支付条件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7.1.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7.1.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7.1.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7.1.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7.2乙方的权利义务
7.2.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7.2.2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7.2.3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2.4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培训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收取。
7.2.5 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7.2.6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
7.2.7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8.1乙方按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并已实际交付甲方后,如甲方违反合同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8.2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3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2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4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他供应商,同时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中含增值税总价 %的违约金并赔偿断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6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约定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9.7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元/次,甲方有权交由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因货物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8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9.9 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发票相应税款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并加收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____%的违约金。
9.10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为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造成甲方损失及相关风险,由乙方予以承担。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9.1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受税务机关、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的检查工作,如果乙方拒不配合,由乙方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9.12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经济上、法律上的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无条件予以赔偿。
9.13如乙方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14 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将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①提交 法院进行诉讼;②由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廉政条款:
乙方承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他有价物品等,不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游玩及其他娱乐性消费;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工作以外的便利和好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弄虚作假。若乙方违背上述承诺且经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委监察机关查实认定,或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及乙方因违背承诺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扣除。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司法机关检举。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债权,乙方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若乙方擅自转让或用于担保的,则该行为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13.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13.3双方确定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往来函件、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之日起 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乙方送达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13.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13.5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方:(盖章) |
卖方:(盖章) |
住所地址: |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签订日期: |
账号:
签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