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长安镇高新区春潮路北侧、一号直河西侧
建设规模:该项目宗地面积70844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主体建筑性质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附属建筑物性质为配套设施,地上总面积不大于120434.8平方米,不小于106266平方米,建筑容积率地上不大于1.7,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5%。项目建设室内滑雪场、室内冰场、水运动馆、体育综合馆、电影院等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30000平方米。
第一名: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25,863,939.00元
第二名:浙江鼎隆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29,225,857.00元
第三名:嘉业卓众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31,918,3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