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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采购

   日期:2024-05-21     浏览:2    评论:0    
核心提示: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耀华学校周边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标段)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文件编号
 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耀华学校周边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标段)

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文件编号:ZTSJWZJT-SJS-2024-19

1.谈判采购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滨城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耀华学校周边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公开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耀华学校周边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标段)主要建设两条道路,分别为融智路、金昌道,总长度为899.440米。

融智路(友谊道-永太路)道路全长为540.44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2米,双向六车道布置。

金昌道(新金融大街-融智路)道路全长358.99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米,单向两车道布置。

2.1.2施工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通信排管工程、电力排管工程。中标价为4780.6551万元。

2.1.3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完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14日。

3.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本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4.3 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竞谈物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竞谈承诺一致。

4.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4.5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一包一投,供应商按包件分别编制响应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供应商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6.潜在谈判供应商的征集

 6.1.本次竞争性谈判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所需物资。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7.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获取。

7.2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5日00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进行响应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7.2.1潜在供应商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功能后才能购买采购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供应商请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最后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如参与多个包件,点击“展开包件”,多包件勾选后可同时响应。)

7.2.2本次采购不收取标书费,潜在供应商在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6.2条中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7.3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7.3.1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受,上限不超过1万元。

7.3.2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竞谈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时40分(即为开启响应文件时间);递交地点:天津市东丽区矽谷港湾D2区4号楼中铁四局三公司。

网上报价及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放弃竞谈。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均视为主动放弃竞谈。

9.竞谈

9.1竞谈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9时40分。

99.2竞谈地点:天津市东丽区矽谷港湾D2区4号楼中铁四局三公司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10.竞谈注意事项:

10.1本次竞争性谈判只对响应此次竞谈和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进行。

10.2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11. 采购单位信息

11.1竞谈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竞谈组织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2-24413299-833

电子邮箱:ctce3zczx@163.com(保证金回执需发送至此邮箱)

11.2 采购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滨城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耀华学校周边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11.3采购单位指定账户

谈判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2700 6758 383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开路支行

特别提醒:谈判保证金请在工作日8:00-17:00时间段进行缴纳汇款。

                                二〇二四年五月


 

 

附表1                                       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采购单位

谈判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条件

 

谈判保证金(二选一)

银行保函(万元)

银行转账(万元)

1

水泥稳定碎石

SW-01

18000

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滨城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耀华学校周边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标段)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日产量2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水泥稳定碎石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2年、2023年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各提供壹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的国家大中型基建或土建、市政、公路工程项目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两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6.履约信用: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谈判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 “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谈判,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谈判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谈判;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2

2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采购单位

谈判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条件

 

谈判保证金(二选一)

银行保函(万元)

银行转账(万元)

1

沥青混凝土

LQT-01

5000

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滨城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耀华学校周边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标段)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日产量2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沥青混凝土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2年、2023年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各提供壹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的国家大中型基建或土建、市政、公路工程项目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两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6.履约信用: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谈判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 “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谈判,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谈判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谈判;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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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竞争性谈判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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