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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潍高铁钢板桩租赁

   日期:2024-04-13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钢板桩租赁钢板桩租赁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编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钢板桩租赁钢板桩租赁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J-JWTLWZ-202312-004
1. 招标条件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3.1项目概况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JWZQ-2标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起讫里程:DK51+387-DK77+995,线路全长26.359km
主要包含太沙路梁场;太沙路轨道板场,轨道板预制、运输;标段内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施工等。桥梁长度26.359km/4座,滨海南站高
架站;太沙路梁场1处,箱梁预制供应孔数720;太沙路轨道板场1处;桥梁占比100%
合同工期:202311—20271031日。
3.2招标内容3.2招标内容
钢板桩租赁,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租赁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每月供应5000吨招标物的供应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3年(任意1年)投标物资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3年(任意1年)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个投标物资的供货
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20201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
1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01月至递交投标
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
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和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8.其他要求:(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4.4.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相同IP、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
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
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
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采购单位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
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4131000分至202441810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投标申请
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发送至296106990@qq.com296106990@qq.com邮箱邮箱))
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自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6.投标保证金
6.1银行转账形式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
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
。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
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八里台支行
号:1205 0110 4083 0000 0611
66.2保函形式.2保函形式::
6.2.1纸质版投标保函:
采用纸质版投标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标组织单位。邮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科达一路22号。
6.2.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电子保函截图发送至邮箱:296106990@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扫描件(电子版截图)请附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下一页处。
7.投标文件的递交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413日上午10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424日上午10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
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
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
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gztb.zbytb.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 联系方式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维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栾景涛 13948055610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张乔 18331020120
电子邮件:296106990@qq.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津维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

附表一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租赁期限

(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履约地点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拉森钢板桩

GBZ-1

1500

150

详见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10000

 

3

围檩

150

150

详见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以上数据为项目初步计划,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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