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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ALC轻质隔墙板采购

   日期:2024-04-01     浏览:4    评论:0    
核心提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公司 ALC轻质隔墙板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2024/04/011.采购条件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公司ALC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公司 ALC轻质隔墙板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公司ALC轻质隔墙板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组织单位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ALC轻质隔墙板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公司根据鹤山清江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采购ALC轻质隔墙板一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是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清江大道东侧规划道路北侧鹤山清江安置房项目施工现场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1: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m³)

供货地点

备注

1

ALC轻质隔墙板

100mm

550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清江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00mm

3700

合计

 

 

4250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周期:自2024年4月起至2026年12月(以实际供货周期为准)。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代理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提供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3.1.2资质要求: 

报价人为生产商的要求:

(1)能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要求:

(1)具备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能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3.1.3 财务要求:

无。

3.1.4 业绩要求:

无。

3.1.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最近2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2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企查查(https://www.qcc.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1日09时30分至2024年4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文件费的缴纳凭证等),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联系人:张学良 联系电话:17564309606。)

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使用企业公户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蒲江县支行营业室

账号: 4402279019100148003

4.2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包件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

5.报价文件的递交与谈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8日09时30分。

谈判时间为:2024年04月8日09时30分

递交地址: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鹤山清江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包件1缴纳保证金的家数不足3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山东高速招标采购 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9号 

联 系 人:  高加海       张学良

联系电话:17628126208   1756430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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