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董梁五标隧道工程谈判采购(二次招标)项目公告
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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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S-LY-2024-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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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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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董梁五标隧道工程谈判采购(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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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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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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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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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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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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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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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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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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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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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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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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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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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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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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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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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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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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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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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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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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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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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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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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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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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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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施工五合同段(K129+225-K158+625)全长29.4Km,合同价26.9亿元,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有横河互通枢纽及北大山服务区各一处。起点位于依汶镇土山子村西北(K129+225),向西在马牧池乡上跨临临高速,经沂南县依汶镇、马牧池乡、岸堤镇,蒙阴县旧寨乡,到达本标段终点(K158+625),本标段桥隧比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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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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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梁五标隧道工程采购,隧道工程1包拟选择1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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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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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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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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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入库意向单位请及时到本单位进行备案,申请人需注册申请进入交建集团综合管控平台劳务库(原已入库单位需重新注册申请),通过审查并列入劳务协作单位数据库后,方可进行报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在山东高速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只是具有平台在线报名资格,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或交建集团认定的注册并合格供应商,若需办理注册请咨询采购联系人;朱恒 联系方式:13508999133(微信同号);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且是劳务协作单位库入库单位;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
(6)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调度能力;
(8) 各包件资质满足下列各要求之一:包件1: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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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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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一个相同施工业绩或类似施工业绩,无相同施工业绩或类似施工业绩取消供应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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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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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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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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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0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
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
的情况(提供信誉自查承诺,格式可自拟,后附“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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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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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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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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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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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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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1个包段,最多成交1个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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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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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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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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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26至2024年3月29日17时,登录http://zb.sdhsg.com/(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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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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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名后,供应商将文件购买费用由供应商的单位账户(汇款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汇入采购人账户(备注:项目名称+包段,文字过多可缩写),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谈判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在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注册的单位邮箱,其他邮箱不予发送。((文件购买费用交多、因未劳务备案缴费、交错、个人账户汇款、未报名缴费的,概不退还)。
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29日17时00分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未报名成功。
户名: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营业部
账号:1586100104008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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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采购文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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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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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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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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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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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与济南绕城二环高速交界处董家收费站匝道入口处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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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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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10时00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与济南绕城二环高速交界处董家收费站匝道入口处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版文件一致,包含封面、正文等所有页面,并以PDF格式存到优盘同纸质文件一起送达(纸质文件为一套正本2套副本)。收件人:朱恒 13508999133
评审时间:2024年4月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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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开启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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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与济南绕城二环高速交界处董家收费站匝道入口处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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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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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补充信息
7.1、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人或者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到场:是
7.2、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人现场答辩或者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到场:是
7.3、可以看现场,但需自行组织
7.4、购买采购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费用,只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7.5、采购顺序按类别或包段前后,依次进行
7.6、递交响应保证金后,未参与采购的单位,我单位有权不退还其响应保证金
7.7、供应商报价即视为已掌握工程特点、施工图纸、工程结构形式、地质情况,报价清单为综合单价,以不含税价格为评审依据。
7.8、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没收其相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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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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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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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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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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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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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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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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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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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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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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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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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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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2651069、1350899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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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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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9-829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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