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雄安轨道快线二标段工程项目
(钢护栏)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 雄安轨道快线二标段工程 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钢护栏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的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二标段线路从南向北依次途径雄安新区雄县、廊坊市固安县、霸州市等地。标段起于高架起点,终于霸州经济开发区站,起点里程K81+772.279,终点里程K115+247.553,线路总长33.48km,主要包括雄县站、雄安站(雄安站主体结构已由高铁枢纽同步建设完成,本标段负责后期相关工作)、霸州经济开发区站三个车站工程。高架起点~雄县站、雄县站~雄安站、雄安站~霸州经济开发区站三个区间工程(不含铺轨)。
项目合同价341643.01万元,合同开工日期:2021年3月20日,合同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钢护栏采购招标分为2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
2.2.2 本次招标的钢护栏,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钢护栏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供应商或经销商;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真实有效的ISO 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原材料及成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如2023年尚未审计,自行提供2023年全年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国家重点高铁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发票、履约证明资料(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合同金额不小于900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的处罚、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投标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招标人有权忽略未对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微小偏差。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对于受到通报批评或被列入河北(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雄安新区)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从业黑名单或被中国交建列入黑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8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
投标人需满足《雄安新区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雄安新区大宗建材集采服务平台供应商管理细则(试行)》、《关于印发《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建设工程材料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雄安新区建设指挥部下发的所有文件及通报等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监理等组织开展的现场考核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以了解中标候选人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及技术服务水平等综合实力)。考核结论将作为本次评标的重要的依据。考核为不通过(或不合格或排名靠后)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投标人提供资料不真实有效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8日14时00分至2024年3月28日14时00分,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ec.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投标人应于2024年3月28日14时00分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雄安轨道快线钢护栏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com(标题栏填写“XX(公司名称)钢护栏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419695679@qq,
账户户名:中国交建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二标段工程指挥部
银行账号:0413030039100348178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行雄安雄县支行营业室
行 号:102136409767
6.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14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价格与PDF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报价表,若出现冲突,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价格为准。
6.2逾期未上传成功、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下同)。
8.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国交建雄安轨道快线二标段工程指挥部集中采购监督小组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1370110299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交建 雄安轨道快线二标段工程 指挥部
招标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米家务镇
邮 编:071802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387607726
电子邮件:419695679@qq.com
中国交建 雄安轨道快线二标段工程 指挥部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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