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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土石方工程招标

   日期:2024-03-13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阳朔县新城区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期一期))工程工程IIII标段建设项目标段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施工
 

阳朔县新城区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期一期))工程工程IIII标段建设项目标段建设项目
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IFB2024-03-01339223IFB2024-03-01339223)包件编号:()包件编号:(BJ2024-03-01200240BJ2024-03-01200240))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朔县新城区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期)工程II标段)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
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2.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阳朔县新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地上共阳朔县新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地上共 22 栋楼,栋楼,24#24#楼地上楼地上 33 层,层,25#25#楼地上楼地上 33 层;层;B06B06 地下室 地下地下室 地下
共一层,共一层,B05B05 地下室共两层,地下室负二层局部为人防地下室。总建筑面 积为地下室共两层,地下室负二层局部为人防地下室。总建筑面 积为 13269.3513269.35 ㎡㎡,其中,其中 24#24#
楼楼 687.94687.94 ㎡㎡,,25#25#楼楼 837837 ㎡㎡,,B06B06 地下室地下室 2386.762386.76 ㎡㎡,,B05B05 地下室地下室 9357.659357.65 ㎡㎡。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
土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筏土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筏 88 板基础。主要内容为:土方工程、边坡支护、地基处理工程、钢筋混凝土工板基础。主要内容为:土方工程、边坡支护、地基处理工程、钢筋混凝土工
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多孔砖墙,细石混凝土耐磨地面、块料楼地面、 墙面抹灰、内墙腻子、内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多孔砖墙,细石混凝土耐磨地面、块料楼地面、 墙面抹灰、内墙腻子、内
墙乳胶漆、天棚腻子、天棚乳胶漆、吸音墙面及顶 棚、块料外墙,保温屋面、铝合金门窗、栏杆;安装墙乳胶漆、天棚腻子、天棚乳胶漆、吸音墙面及顶 棚、块料外墙,保温屋面、铝合金门窗、栏杆;安装
包含给水工程、排水工 程、电气工程;室外种植苗木、灌木;铺设花岗岩、砌筑树池、路缘石等其 他附包含给水工程、排水工 程、电气工程;室外种植苗木、灌木;铺设花岗岩、砌筑树池、路缘石等其 他附
属工程。属工程。
2.22.2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
机械场内土方(运距机械场内土方(运距99公里,以业主指定弃土场为准)开挖、外运、场地内外环保、清理、弃土公里,以业主指定弃土场为准)开挖、外运、场地内外环保、清理、弃土
运输(含施工用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弃土场及道路整平整修、渣土办备案、协调等与土石方工运输(含施工用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弃土场及道路整平整修、渣土办备案、协调等与土石方工
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2.32.3工期要求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计划安排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业主要求的日期为准。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计划安排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业主要求的日期为准。
3.3.质量要求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
3.3.工程质量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3.4.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超资质分
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200万元及或类似的土石方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单位社保,且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
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
书,须提供单位社保。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应独家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
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
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
被接管或冻结。
4.4(其他要求如有)
5.5.信誉要求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2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按招标金额10%)。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
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6.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5日
£ 线上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进行注册认证(注册联系:客服
热线400-6010-100)自行响应下载。
R 线下发售: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10日10时 00分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
帐号,并将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汇款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44841
6333@qq.com。潜在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或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
公司阳朔县停车场项目部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整),足额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开 户 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阳朔县停车场项目部
账 号:2011010192701376000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行号:103100000018
汇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新城区
注:汇款单须注明:(注:汇款单须注明:(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项目编号:(IFB2024-03-01339223IFB2024-03-01339223)包件编号:()包件编号:(BJ2024-03-01200240BJ2024-03-01200240)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标书不提供标书
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
投标人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投标人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https://www.crecgec.com/) 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
6.2注册成功后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
)登陆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对本项目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简易
操作指南)。
7.7.现场考察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探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探勘的,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
8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方式一方式一
本次投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线上上传投标文件及附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电脑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
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签字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方式二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
5日10时,
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山水大道中铁七局项目部。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9.开标开标
9.1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10时00分
9.2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山水大道中铁七局项目部。
10.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
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同招标文件费转入账户)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招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
未收到投标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无效投标。
10.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转
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补缴),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息)。
11.11.其它其它
1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的。
(3)确定的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1122.发布公告的.发布公告的媒介媒介
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
13.13.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七局集团阳朔县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山水大道中铁七局武汉公司阳朔县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肖磊坤 电 话:13047999643
电子邮箱:448416333@qq.com
招标人:中铁七局武汉公司阳朔县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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