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15G-XJFW-2024-183
铁建汇采电子商务中心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海河联运联网提升长胜路高桥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组织网上(密闭)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询价条件
1.1 使用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海河联运联网提升长胜路高桥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1.2 采 购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海河联运联网提升长胜路高桥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1.3 组织机构:铁建汇采电子商务中心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本项目起点位于毓秀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沿老路向南,新建高桥跨越规划怀橘路、杭平申线(乍嘉苏线)、规划南滨河路、南环路及虹霞路后落地,路线终点至西江路交叉口并与现状老路接顺,终点桩号K2+000,路线全长2.00km。其中,桥梁1340.54m/2座,其中设置特大桥1307.5m/1座,小桥33.04m/1座(老桥拼宽)。
2.2 交货地点: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
3、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代表: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
3.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现场施工需求。
3.3生产商已获得ISO9OO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并具有代理产品的委托授权,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其他要求: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7本次采购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3.8纳税及发票要求: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 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4、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时间要求 |
收货地址 |
备注 |
1 |
WP |
PE包塑围网片 |
1、4米高PE包塑围网片,网孔50*50mm,网丝外径φ4.0mm,内径φ2.8mm; 2、φ76*3.5优质镀锌钢管,表面绿色纯聚酯粉末喷涂; 3、Φ60*3.0优质镀锌钢管,表面绿色纯聚酯粉末喷涂;
|
平方米 |
2759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达甲方指定工地,车板交货 |
中标之日起至施工结束之日止 |
浙江省平湖市中铁十五局平湖项目工地 |
详见施工图纸 |
备注: |
供货要求: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材料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3月12号至2024年3月14日购买电子报价单进行报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电子报价单费用100元/单(售后不退)。报价人如重复购买电子报价单,费用不予退还。
5.3电子报价单获取方式:报价人将购买电子报价单汇款回执单(注明询价编号+报价人单位名称)发送至2256715122@qq.com电子邮箱后,由询价组织单位发送询价文件至报价人电子邮箱。
本次询价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中铁建物产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99610100101500338464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6、询价服务费(见报价须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
7.2 本次招标询价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上述平台发布澄清公告。
8、报价单递交
8.1 报价单位需在2024年3月12号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将填写完整的询价文件(附件1:报价须知;附件2:电子报价单)上传。
8.2 报价单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 17:00。
9、采购人及相关联系人
项目采购人:裴 工 18137760933
平台联系人:吴 工 15690661639
附件:
发票开具说明
尊敬的各位报价人,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请在本次询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开票信息扫描件和电子版开票信息(可编辑Word版)”一并发送至 铁建汇采电子商务中心—财务部,QQ邮箱: 41663665@qq.com,联系人: 熊会计 ,联系电话:13598168656。
(一)发票开具要求:
1、开票信息严格按以下格式提供,严禁空格、增行等!!!
2、开票信息申请必须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确保扫描件和电子版开票信息保持一致,以“**单位发票开具资料”命名主题发送41663665@qq.com邮箱;此表将作为报价人发票开具依据。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开具资料的,我方视同自愿放弃取得发票,将不再开具发票;发票开出后,非因工作人员输入失误,一律不退不换。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均为全电发票)请在邮箱中查收。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信息:(单位公章,盖章处)
电子报价单费: 询价中标服务费:
询价编号: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选!!!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勿盖章遮挡)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收件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