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承平京平高速施工总承包第四项目经理部 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平京平高速施工总承包第四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吊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崔杏路立交段和夏各庄立交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 33.5 米,分离式路基宽 16.75 米。 本合同段施工起止桩号右线:K29+098.5-K34+896.6(5.8km),左线:ZK29+013.5-ZK34+850.576(5.84km)。施工内容主要有:桥梁工程(昌金路大桥(6号轴往后)、将军关石河特大桥、红石门沟大桥、K33+050大桥(右线)、K33+200大桥、彰红路大桥)、隧道工程(茅山隧道、红石门隧道)、路基工程(挖方约120.8万m³,填方约5.3万m³)及施工段落范围内的路面工程、交安工程、机电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租赁设备为塔吊,材料明细详见《机械清单》。 2.2.2本次招标的塔吊,其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验收及管理指标详见合同;。 设备清单
1.送货地址:中交路建承平京平高速4标项目施工现场。 2.联系人:张乐 16603526664。 3.交货期:预计从2024年3月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基本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3.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1.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资格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3.2具体条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3.2.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的相关规定。生产单位必须具备具有储备场地和完善的生产设施 3.2.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2.4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份,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3.2.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7投标人单位具备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的人员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15时至2024年3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来广营西路8号B座3层301 联 系 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 话:13910996761、1660352666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来广营西路8号B座3层301 联 系 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 话:13910996761、1660352666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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