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聚合土材料直接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泡沫聚合土材料直接采购由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五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泡沫聚合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五公司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2标段工程根据施工需要,拟采购泡沫聚合土材料11000.00m³。本次材料的供货地点是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莱街道北店子村本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2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采购人图纸要求,生产厂家提供材料供货、质保及售后服务,同时承担材料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个包件:泡沫聚合土11000.00m³。
注:
(1)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现场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2)供货周期:2023年12月-工程施工完成。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9日10时00分到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送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南海路1号山东高速项目经理部二楼会议室内。
6.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经十路14677号
电 话:0531-68906902
邮政编码:250014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五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蓝湾智谷5号楼8楼
联 系 人:陈经利
联系电话:18678875756
联 系 人:徐耘辉
联系电话:15910090401
邮箱:Sdhsjsfz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