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物资采购平台
 

成都市青羊区预制管桩采购

   日期:2023-11-30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钢结构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厂前区、表处理单元预制管桩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钢结构制造产业基地项目

厂前区、表处理单元预制管桩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本项目已通过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材料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

招标单位

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项目

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钢结构制造产业基地项目

资金来源

工程计量款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标的

预制管桩

标件划分

共设1个包件

三、标段划分及采购材料清单

1.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

四川省钢构智造有限公司钢结构智造产业基地项目预制管桩供应、运输及卸货。

00001. 

预计采购数量及型号规格

00002. 

包件名称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合计数量

备注

预制管桩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PHC 500 AB 100

m

10296

 

500十字型标准钢桩尖

Q235

1043

 

 

 

 

 

 

 

说明:1.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仅做参考,结算以最终供货数量为准。

2.1、以上费用不含短桩增加费,短桩指长度小于7米的桩。施工中桩长为5米的桩需另增加短桩费107.26元/根;桩长为6米的桩需另增加短桩费100.59元/根。

3.交货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甘眉工业园南区),甲方指定位置。

4.供货周期:202312月至20247月(实际以甲方通知为准)

5.材料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

四、结算方式及投标保证金须知

1.结算方式:供应商供应的合格材料每月结算一次(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结算时供方须提供当期结算足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在办理结算、收到发票后 90 日内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100%。

2.投标保证金:每一投标单位以公对公方式转款,人民币2万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

2.注册资本≥500万元。

3.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具备所投标段材料相关生产或销售资质,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未被暂扣或吊销。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披露的“重点关注信息”及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息披露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7.同一标段内,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

8.未被列入四川路桥及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D级供应商库(最新一期)”。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单位: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招标文件发售单位: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路四段61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82219224

3.发售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 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发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注:标书购买仅支持对公转账,请购买单位将购买费转账至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高升路支行

账 号:7411 2101 8220 0027 791

转账时请备注“钢结构智造产业基地项目管桩采购招标标书购买费”招标人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七、获取方式:

1.请投标人持加盖公司鲜章的以下资料至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路四段619号物资设备处递交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或通过线上方式递交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线上方式递交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将加盖公司鲜章的以下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307083287@qq.com。资格预审资料如下:

①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提供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箱账号);

②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上报名:投标人资格预审通过后,投标人登录四川路桥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crbg.com/→选择用户类型并注册账号→登录账号→在首页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报名的内容,点击响应按钮→线下缴纳标书费→上传购买标书费支付凭证→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成功。

3.因标书购买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照要求完成登记报名程序被招标人认定为报名不成功的,标书购买费不做退还,投标单位所有的经济及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45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路四段619号2号会议室,逾期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打赏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注册新用户 操作指南 常见问题
采购商服务
找产品 找公司 找采购 看资讯
供应商服务
企业商铺 路桥通服务 认证服务 推广服务
交易安全
买家防骗 卖家防骗 投诉举报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m.lqsbcl.net
微信关注: lqsbcl
路桥设备材料信息交流群

4006616881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
i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