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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路面铺设工程专业招标

   日期:2023-11-23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花溪大学城博士路道路工程施工第一合同段(土建)项目部施工第一合同段(土建)项目部博士路、人才
 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花溪大学城博士路道路工程

施工第一合同段(土建)项目部施工第一合同段(土建)项目部博士路、人才路路面铺设工程博士路、人才路路面铺设工程
专业招标公告专业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与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花溪大学城博士路、人才路路面铺设工程:包含车行道、人行道、机动车道等与之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花溪大学城博士路、人才路路面铺设工程。
开工日期具体以双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确定工期为准。
1.3施工任务划分:花溪大学城博士路、人才路路面铺设。
2.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完工日期:以现场实际完成时间为准,具体以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确定
工期为准。
3.3.质量要求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4.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单位,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企业。
4.3 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有效
证照,向招标人出示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应
提交法人委托书原件以及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4 投标人应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5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工商行政处罚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
情况。
5.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
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
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开标后自动解锁”(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
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3投标人按投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129903466110618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咸阳市人民东路支行
汇款单须注明:标段号+招标文件款
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5.4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23年11月30日 15:00前将标书汇款单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
电子邮件,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
子版招标文件。
6.6.现场考察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必要时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7.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下午13:00时至15:0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为2023年12月18日15:00(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贵阳市花溪区西南粮食城中铁七局项目部会议室。网
上报价及电子版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请各投
标人尽量提前上传,以免网络问题延误。)
7.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下午15:00时(即投标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即递交地点。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报价文件电子版或报价的,将拒绝接受其纸质
版投标文件。
7.5投标人应保证书面递交的投标文件与平台上传的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8.开标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下午15:00时
8.2开标地点: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贵安新区西南粮食城配套路网工程、黔中大道(三期)、花
溪大学城平安大道、花溪大学城博士路、人才路(西段)路面工程项目部会议室
9.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人应在开标3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或汇入招标人账户,并注明标段
号+投标保证金。招标人账户见3.3款。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按拒绝投标处理。
9.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9.3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4在投标时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9.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0.10.其它其它
10.1投标人应结合施工现场和自身管理水平进行自主报价。
10.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
(2)确定的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3)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的。
11.11.布公告的方式布公告的方式
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
登录后进入劳务频道,可查看公告。
12.12.招标项目: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贵安新区西南粮食城配套路网工程、黔中大道(三期)、花溪
大学城平安大道、花溪大学城博士路、人才路(西段)路面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朱明珍
电 话:17665240461
电子邮箱:1970683170@qq.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西南粮食城配套路网工程、黔中大道(三期)、花溪大学城平安大道、花
溪大学城博士路、人才路(西段)路面工程项目部
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贵安新区
西南粮食城配套路网工程、黔中大道(三期)、
花溪大学城平安大道、花溪大学城博士路、人才路(西段)路面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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