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1510-202309-020(1)
1.招标依据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2〕613号);
1.1.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1.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1.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项目名称:昆明磷矿石供应项目
2.2项目简介:项目地点位于昆明市,供应磷化所需原料磷矿石
2.3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标书售价(元) |
材料名称 |
五氧化二磷品味 |
计量单位 |
拟定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LKS-1 |
200 |
磷矿石 |
22% |
吨 |
7500 |
龙潭口料场 |
以实际交易量为准 |
2 |
磷矿石 |
23% |
吨 |
7500 |
||||
3 |
磷矿石 |
24% |
吨 |
7500 |
||||
4 |
磷矿石 |
25% |
吨 |
7500 |
||||
5 |
磷矿石 |
26% |
吨 |
7500 |
||||
6 |
磷矿石 |
27% |
吨 |
7500 |
||||
合 计 |
|
45000 |
序号 |
包件号 |
标书售价(元) |
材料名称 |
五氧化二磷品味 |
计量单位 |
拟定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LKS-2 |
200 |
磷矿石 |
22% |
吨 |
7500 |
龙潭口料场 |
以实际交易量为准 |
2 |
磷矿石 |
23% |
吨 |
7500 |
||||
3 |
磷矿石 |
24% |
吨 |
7500 |
||||
4 |
磷矿石 |
25% |
吨 |
7500 |
||||
5 |
磷矿石 |
26% |
吨 |
7500 |
||||
6 |
磷矿石 |
27% |
吨 |
7500 |
||||
合 计 |
|
45000 |
2.4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LKS-1 LKS-2
|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供应能力。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6)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有2021年至今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情形之一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
不接受被各招标人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被列入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若参与后果自负。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1年2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1年2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年2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1年2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2021年2月至今)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1年2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谈判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谈判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会被否决。
3.4 2021年及以后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和财务状况。
3.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编制);同类物资投标人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5.1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铁建汇采网(www.crcchc.com)发布。
5.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5.3本公告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有效。
6、招标文件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1.1投标人须将投标报名资料发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至邮箱wzb38479@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CR1510-202309-020(1)”;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包件号+投标人单位简称”)。
6.1.2投标报名所需资料:
① 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
② 购买标书汇款回执单。
③ 营业执照及账户信息盖章扫描件
6.2报名成功后请以银行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 2023年12月3日下午16时(必须为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包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铁建物产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99011131015003897357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6.3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2.2招标内容)。
6.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在投标报名后发送至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所用的电子邮箱。
6.5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填写发票开具申请表(附表2)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单位将发票快递至开票信息表中所填收件地址。
7、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及电子版(详见投标前附表)
7.3、投标文件递交途径:邮寄至:洛阳市西工区红山街道中铁建物产科技有限公司东院210室收件人:刘怡欣 电话:0379-60892733
8、开标安排
8.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此次开标会议为远程视频竞谈,参与人员需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https://meeting.tencent.com)PC客户端。安装后请注册腾讯会议账号,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请提前10分钟加入会议,将账号名称修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每家投标人只允许一台设备进入会议室,投标人参会人员须为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
12、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建物产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郇学思 联系电话:18637908774
本次招标的组织机构为:中铁建物产科技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投标报名联系人:刘怡欣 电话:0379-60892733
中标通知书的下发由招标组织机构办理。
履约保函接受、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由招标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