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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塔吊租赁

   日期:2023-11-14     浏览:0    评论:0    
核心提示: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深圳新城华苑04-03地块(人才房)(不含桩基)项目经理部塔吊租赁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深圳新城华苑04-03地块(人才房)(不含桩基)项目经理部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新城华苑04-03地块(人才房)(不含桩基)项目经理部
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GS-XCHY-JXZB-2023-001租赁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城华苑04-03地块(人才房)(不含桩基)项目经理部已由中交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三公局工管发〔2023〕539 号 关于成立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城华苑04-03地块(人才房)(不含桩基)项目经理部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城华苑04-03地块(人才房)(不含桩基)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 塔吊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2招标内容: 施工用塔吊如下: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型号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计划租赁数量
计划租赁时间
备注
1
塔吊
7020
要求设备出厂时间在3年内
台/月
4
10个月
包干,2位塔司,4位信号工轮班倒
 
2.3特别说明:
(1)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招标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和租赁时间为准。
(3)设备需满足深圳市环保要求,已发取得环保检测报告及环保号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具有履行申请设备租赁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7)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8)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必须具备在深圳市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设备备案、安拆审批、设备检验、使用登记证等相关文件的能力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12)设备备案证所有权必须在投标单位名下
3.2塔吊出租方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合法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简介: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设备质量及供应。
5、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
6、具有相关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设备组织生产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202311 月1410:00时至2023112010:00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11 月1410:00时至2023112010:00
4.2 招标文件购买:个标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1120 10:00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二公司深圳新城华苑项目塔吊租赁标书款”投标人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售标联系人指定邮箱(897984577@qq.com)与售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尽量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1-01
    号:301100000728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递交的时间为: 2023120414: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20414:00时前,2023120414:0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整包保证金¥20,000.00(大写:贰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3120414:00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二公司深圳新城华苑项目塔吊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897984577@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1-01
    号:30110000072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进行。
7.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定金。
(2)按月进行结算支付,甲乙双方在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手续。经甲方确认运转记录,出租方根据上月16号至当月15号的运转记录,和甲方物设部对账并结算,双方每期结算90天后,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30 %待设备拆除清场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如果甲方以银行承兑形式支付,乙方应予以接受(贴息部分由乙方承担)
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8.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城华苑04-03地块(人才房)(不含桩基)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大街与潮阳大道交汇处(道达尔加油站旁)
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福路与展丰路交汇处
项目联系人:尚子雄      联系电话: 17753953851
电子邮箱:897984577@qq.com
标书款凭证邮箱:897984577@q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齐峰      联系电话:022-60370631
项目联系人:尚子雄    联系电话: 17753953851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897984577@qq.com尚子雄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未上传附件信息!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固定塔式起重机 ≤250t.m 8-12t 80-150m
预计租赁时间10个月
40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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