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锦江区柳江街道潘家沟村 3、4、7 组;
建设规模:A159 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面积 38590.25 ㎡,要求容积率不大于 3.0,建筑密度根据方案确定,建筑高度不大于 60 米 ;A165 地块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面积 33372.32 ㎡,要求容积率不大于 2.5,建筑密度根据方案确定, 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其中 A159、A165 地块为一宗地,计容建筑面积可整体平衡,暂定总建筑面积约 283000 ㎡。
第一名:中建不二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144764148.23
第二名: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145410765.93
第三名: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1447074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