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宾阳县新桥镇、宾州镇、邹圩镇及新圩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等别为I1I等,工程类别为供水,提水泵站建筑物级别为3级,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确定为50年,原水输水管道及其附属建筑物级别为4级,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确定为30年,配水管道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原水输水管道及其附属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本工水厂程规模均大于10000m/d,为规模化供水工程1型工程。水厂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
水设计。其中:(1)水利工程部分:新建、改造输水管道1732米。(2)市政工程部分:宾阳县内市政管道长448749米,最大给水管径为1500mm。新建六岭水厂,供水为9.32万吨日。扩建或改造清平水厂(供水为1.60万吨/日)、大江水厂(供水为1.05万吨/日)(除)区管理业务用房和挡土墙外其他工作内容)、枫江水厂(仅改造厂区管理业务用房和围墙,原水源封存)等3座水厂。
第一名:宾阳县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43218.7905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