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地点:沧州市
建设规模:1特许经营者应当保障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建筑垃圾的及时资源化处置,并保证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95%,本项目拟设计年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资源化利用300万吨。 2预计项目总投资:135000万元。特许经营范围:沧州市高速合围区(京台高速、京沪高速、石黄高速)内建筑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和装修垃圾等,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置 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平择优选择特许经营者,赋予其沧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联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启弘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