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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国道改线工程路基总承包项目部五分部支座钢板、减震缓冲块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TXGCHWGC058)
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国道改线工程路基总承包项目部五分部支座钢板、减震缓冲块采购
招标单位: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国道改线工程路基总承包项目部五分部
(电话:18735190669)
项目监督人: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92)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 2021 年 7 月 14 日 10 时 00分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 10 时 00分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国道改线工程路基总承包项目部五分部支座钢板、减震缓冲块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2140573.78元(含税)
中标候选人名称:衡水一博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73432.48元(含税)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衡水一博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资格审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此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满足本项目的要求,经查实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有效期满足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标准和方法及服务承诺等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和招标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报价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招标单位: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吕梁国道改线工程路基总承包项目部五分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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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公网安备13010502002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