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挤压套筒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0-LQEGS-LXLJ7-WZ-003)
项目名称:离隰高速LJ7项目部冷挤压套筒采购项目
招 标 人:离隰高速LJ7项目部 (电话:13038059620)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方式 0351-7876392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方式 0351-5606026
公示期限: 2020 年 11 月2日 14 时至 2020 年 11月 5 日14时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离隰高速LJ7项目部冷挤压套筒采购项目竞争性
谈判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谈判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含税):86.8万元
中标候选人:长治市城区诚宇建材经销部
投标报价(含税):821500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含税) |
税率 |
合计 |
备注 |
1 |
冷挤压套筒 |
Ф25 |
个 |
39000 |
11.3 |
3% |
440700 |
本次报价含运费,含3%的增值税 |
2 |
冷挤压套筒 |
Ф28 |
个 |
32000 |
11.9 |
3% |
380800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供货;如为代理商,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近三年业绩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有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