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SX【2020】151HW)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国道改线工程路基总承包项目部(五分部)挂篮杆件、托架和挂篮模板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国道改线工程路基总承包项目部(五分部)(电话:18735190669)
招标代理: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8235102596)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92、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0年6月30日17:00时至2020年7月5日17:00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国道改线工程路基总承包项目部(五分部)挂篮杆件、托架和挂篮模板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1、货物类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
01标段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博远重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664882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 (元) |
合计 (元) |
交货期 |
1 |
托架 |
50+90+50m |
吨 |
83.8 |
7200 |
603360 |
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
2 |
挂篮杆件 |
50+90+50m |
吨 |
412.56 |
7200 |
2970432 |
|
3 |
挂篮模板 |
50+90+50m |
吨 |
167.86 |
6500 |
1091090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山东博远重工有限公司 |
赫章至六盘水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挂篮杆件 |
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七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挂篮结构件 |
|
广汕铁路 GSSG7 标项目经理部挂篮 |
|
赣深高铁 GSSG-6 标一分部挂篮、模板 |
|
国道 107 改线官渡黄河大桥工程挂篮杆件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供货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经销代理机构,经销代理机构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
3.2、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生厂厂家质量保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3项累计供货量达到300吨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6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3.10、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企业且在处罚期内的;或被交通运输部或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
无
招 标 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国道改线工程路基总承包项目部(五分部)
招标代理: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