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河蓝湾A、B、C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0-DHFDC-DHLW-FW-012-1)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丹河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丹河蓝湾A、B、C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设计
招 标 人:山西路桥丹河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话:0356-2189868)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92)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0年 06 月 23 日 15 时至 2020 年 06 月 26 日 15 时
山西路桥丹河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丹河蓝湾A、B、C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312000元
标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内容 |
质量 |
服务期限 |
1 |
中岩辉海 有限公司 |
285000 |
丹河蓝湾A、B、C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设计 |
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设计标准和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符合的内容。 |
5日历天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中岩辉海有限公司 |
雄安站站体配套综合商业项目(A-06-01地块、A-06-03地块)土护降工设计 |
上庄街市政道路建设拆迁安置点上庄村安置楼1#、6#、楼群房地库及袁家庄安置点(基坑支护设计) |
|
清徐万科如园 |
三、中标候选人主要人员个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
在本项目 担任职务 |
姓名 |
相关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 |
中岩辉海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来平义 |
AY131400302 |
/ |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三年内(2017年6月至今,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完成3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师职业资格;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
无
招 标 人: 山西路桥丹河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 年 0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