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108国道禹门口黄河大桥西侧接线工程项目部预应力 管桩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0-YCLQ-108GD-WZ-007 )
项目名称: 108国道禹门口黄河大桥山西侧接线工程项目部预应力管桩采购 招 标 人: 山西运城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电话:15735342604) 项目监督人: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92、0351-5606026) 公示期限: 2020年 3 月 31 日 11时至 2020年 4 月 3 日 11 时 预应力管桩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按实际项目类型选择公示内容) 1、货物类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1667364元 01标段中标候选人名称:建华建材(山西)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32138 元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建华建材(山西)有限公司资格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均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招 标 人:山西运城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