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门式起重机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DCSXHW-2020-0101)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门式起重机设备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电话:18635495533)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6603596412)
项目监督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0年3月10日16时至2020年3月13日16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门式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设备的制造商;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3项所投设备类似供货项目,且累计数量不小于10台(以签订的合同书为准);近三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与投标产品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无。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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