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太行旅游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YC4分部
标志标牌采购竞价谈判中标候选人公示
(谈判编号:2019-LQYGS-THYH-WZ-036 )
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太行旅游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YC4分部
招 标 人: 晋城太行旅游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YC4分部(电话:15333602110)
项目监督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5606026 )
公示期限: 2019 年 12 月 3 日 10 时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 10 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太行旅游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YC4分部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01标段中标候选人名称:阳城县朴桥广告中心 投标报价:901308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元) |
合计(元) |
质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标志标牌 |
|
批 |
1 |
901308 |
901308 |
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满足项目要求 |
中标公示三天后 |
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技术服务费等,不包含增值税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阳城县朴桥广告中心资格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均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招 标 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晋城太行旅游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YC4分部
2019 年 12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