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长宁项目压浆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F-QT-2019-16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压浆料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压浆料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长宁项目:长宁县长宁镇至龙头镇扶贫公路建设项目一期(黄金滩大桥至三里半段),包含城市道路与公路道路2条。工程地点位于宜宾市长宁县城东区,其中:(黄金滩大桥至三里半段)起点桩号K0+000,接在建高铁大道,终点桩号K4+221.505,接设计长宁镇至竹海镇段公路,道路全长4.221公里,桥梁2座,K0+150.5黄金滩大桥207m,K3+494炳林河大桥89m;(三里半段)为长宁县长宁镇至龙头镇扶贫公路建设项目一期(长宁镇至竹海镇段)中的一个标段,起点桩号为K4+000,与长宁县规划环城路相接,止点为三里半,桩号K6+600,全长2.6公里,桥梁1座,K4+816.6天桥76m。混凝土拌合站位于黄金滩大桥西北方向500米,混凝土总设计方量约为6万方,工期21个月。 2.1.1工程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韩伟联系,电话:13305314532)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压浆料物资采购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压浆料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供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如供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6)其他条件。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压浆料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出具的委托生产许可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均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具有近几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具有近三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至少 3 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4日10时00分至2019年10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29日10时00分至2019年1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完成报价的录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种类:装订成册、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正本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幺家店路2号院1号楼;联系人:张秀云 联系电话:15639601022。(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寄出即可)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物资需求一览表
1.送货地址:四川省长宁县中交路建茂红项目施工现场 联系人:韩伟 联系电话:13305314532 2.投标人按照交货地点自行测量运距,依据当地运价合理计算运费。 3.交货期:预计从2019年11月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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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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