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招 标 公 告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8月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 标 公 告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351号批准,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现对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一、项目名称: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3991045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3326499314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监管电话:020-39910647三、项目概况:该项目工程为明珠湾大桥,全长约10.42公里,其中明珠湾大桥长为2.64公里,规划宽度60米,为城市主干道;20米跨河涌中桥3座,长度均为60米;近期实施环市大道立交主线高架桥1座,全长599米;超级堤(海滨路)工程长为1.3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棚洞及隧道工程、管线综合及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水利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471519.06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约340766.19万元。(其中涉水工程建安费金额占工程总建安费的造价比例约为66.5%)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3、主要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控制价:874.5217 万元五、保险期限:建工期42个月加保证期24个月,合计66个月。其中:1、建筑期:42个月。自保单载明起保日零时起向后顺延42个月(如在前建筑期内尚未完工,经投保人申请本项目的保险期限可自动扩展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投保人须提前30天通知保险人)。暂定自2018年9月1日0:00起,至2022年3月15日24:00止,或至本项目全部通过竣工验收为止,以先发生者为准。2、保证期:24个月(自工程交付使用日起24个月(即缺陷责任期),如建筑期延期,则保证期相应顺延。如建筑期保险期限到期后工程尚未完工,经被保险人申请,建筑期保险期限可免费延期3个月,相应保证期顺延。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报名第一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栏目下载http://www.gzzb.gd.cn);2、若为分支机构报名,需提供填妥并盖章的《独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一份。(总公司、集团、控股公司与属下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原件核对。4、《投标人承诺》原件两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款收据, 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6、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八、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报名窗口(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注:投标单位须在广州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唯一授权的省/市级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独家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详见附件:独家授权委托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2、投标人必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3、投标人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保过单项工程建安费10亿元及以上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的。(详见附件四,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458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8月 日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独家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以下称“授权人”)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代表本公司授权 (分公司名称,以下称“被授权人”)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投标人,参加 项目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负责人:(签字)地址: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人承诺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我单位就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作出郑重承诺:1、我单位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我单位如决定放弃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将在投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3、我单位如未按第2点要求,告知招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活动,则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4、我单位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做出恶意废标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的招标投标活动六个月。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附件:招标文件20180806上网.doc招标公告20180806上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