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叶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叶公大道宁洛高速桥至沙河大桥雨水管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谈判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叶公大道宁洛高速桥至沙河大桥雨水管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2、采购编号:YZC2018-06-20-422
1.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叶县县城北部,呈南北走向。本次工程南起宁洛高速立交桥,北至沙河桥,沿线分别于盐神大道及乡村公路相交,全长约4487米。
1.4、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叶县;
1.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7、工 期:15日历天。
二、项目谈判范围及标准:
2.1、谈判范围:谈判文件及招标人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三、谈判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2、具备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3.4、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3.5所有谈判商需提供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关于本项目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
3.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投标人需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3.8、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②.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2017年5月份至2018年5月份连续缴费的个人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页面。
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如证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由此导致的投标无效或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1、潜在谈判商于2018年 6 月 21 日至2018年 6 月 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亲笔签署)和“三、谈判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贰套,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新华路与东风路交叉口新华国际27楼报名,报名时拟投报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须持本人有关证件亲自到现场。
4.2、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6 月 29 日15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5-8052761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75-619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