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1981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集安至通化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7%、银行贷款6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境内。
2.2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通化市境内共分为2个标段,即JTL09标段、JTJ10标段,详情如下:
JTL09标段:通化市:砬子沟隧道变电所、夹皮沟隧道变电所、湾湾川隧道1号变电所、湾湾川隧道2号变电所、通化管理处、通化南收费站;通化县:河口隧道变电所,总建筑面积约4089平方米。
JTJ10标段:完成该项目集安至通化公路(集安至双辽高速公路集安至通化段建设项目-通化市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3 招标范围:批复及施工图设计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2018年8月1日~2019年10月20日,446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5 质量标准:JTL09标段,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JTJ10标段,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2.6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外部环境、不可抗力因素、主体工程滞后影响导致开工迟缓或整体工期顺延等情况,相应费用不另行补偿。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JTL09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应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框架结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JTJ10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应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框架结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JTL09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
JTJ10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资格,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至少一项房建工程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办〔2017〕57号)。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 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与本公告发布之日同日或在其之后,查询最短期限:201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对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8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项目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发包人现场将严加管理,合同约定的投入人员实行电子考勤制度,不满足要求的将在奖罚中严厉惩处,并计入该企业信用评价。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三楼标书发售窗口,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JTL09标段投标人也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适用于JTL09标段)
(4)单位介绍信;
(5)经办人身份证。
4.2 JTL09标段、JTJ10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2版))《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2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三楼三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三楼三号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化市城乡建设局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通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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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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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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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
(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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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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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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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曲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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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研、布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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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431-89567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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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431-8180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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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31-8956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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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31-818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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