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非洲赞比亚共和国首都卢萨卡奇兰嘎,公司中标的标段为LOT-1 132/33/11KV 输配电及开关站板块,位于卢萨卡Chilanga地区。
1.2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采购资金已落实。
1.3询价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询价范围及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200kVA, Dyn11, ONAN 11±2*2.5%/0.4kV |
所用变(CHILANGA站) |
台 |
2 |
2 |
50kVA, Dyn11, ONAN 11±2*2.5%/0.4kV |
所用变(两个开关站) |
台 |
4 |
详见《辅助变技术协议》
本合同签约价格指货物到达上海港港口交货价(含税)。除包含货物出厂价外,还包括出口包装费、检定费、运杂费(是指投标人送货到国内上海港港口的运费)、过路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的所有相关费用。税金是开具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货期:2018年8月5日前
交货地点: 上海港指定地点
1.4支付方式
(1)第一次付款(预付款):合同价款的10%,合同生效后卖方开具10%的预付款收据给甲方,买方在收到卖方收据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次付款(投料款):合同价款的35%,卖方在提交关键部件和主要材料的采购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3)第三次付款(交货款):合同价款的50%,货物到达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 通知卖方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第四次付款(质保金):合同价款的 5%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在合同设备没有质量争议、 完成索赔,且甲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或最迟不超过产品离港后24 个月(以时间先到为准),甲方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金。
1.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产品已通过并取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三标体系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上条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厂家的委托代理授权文件(若有)。
(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货物的海外供货业绩,应具有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及熟练送货的专业人员。
(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5)询价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
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日起的90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7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8年5月24日至5月29日上午10:00前,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在线报名。同时,按照询价公告要求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上传领取询价文件所需的资质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免费在该平台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
1.8报价函的递交
(1) 投标人需在2018年5月31日下午17:00前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完成网上第一次报价并上传相关附件,逾期填报的或者未按要求填报的,询价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需在2018年6月1日下午17:00前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完成网上第二次报价并上传相关附件,逾期填报的或者未按要求填报的,询价人不予受理。
(3) 上述时间如有变动,询价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接受邀请下载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2.0 联系方式
询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询 价 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3-5座 26层
联 系 人: 孙增胜
电 话:0531-55727859
监督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纪委监审部
监督电话:0531-55697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