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谈判编号:ZTSJQDGS-2018-06)
本次谈判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十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谈判组织单位,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州高铁站前广场经理部所需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1本项目为青州高铁站站前广场工程,青州北站站前广场中心广场面积约26093㎡,其中建筑面积约2518㎡,铺装面积约20311㎡,绿化面积约3264㎡,东西两侧停车场,出租车蓄车区、公交场站及北侧客运站,客运站总面积约48570㎡,其中建筑面积约695㎡,铺装面积约39261㎡,绿化面积约8614㎡,周边道路绿化面积约12847㎡。
高铁北站站前道路一期市政配套工程,共包含六条道路,分别为横一路、横二路、横三路、纵一路、纵三路、纵四路六条道路,设计总长227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交通标志、标牌、道路护栏,人行道、排水。
2.2采购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可见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方交易平台。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采购各包件的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响应。
3.3 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4日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4日17: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谈判采购进行响应,响应时请准确填写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响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4.3请谈判供应商先响应,再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费用汇入谈判组织单位指定账户(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银行账号:3720 0551 3018 1701 2418 6)。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谈判供应商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谈判供应商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上午汇款请于当日11:00后下载;下午汇款请于当日16:30后下载)。如遇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4.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1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必须交纳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的金额、递交形式和递交截止时间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保证金须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银行账号:3720 0551 3018 1701 2418 6)。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并按照要求书面递交响应文件。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响应文件,或网上报价填写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9:30。提醒谈判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无效。
响应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9:00-9:30,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9:30。
开标地点:中铁十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9号
开标时间:2018年5月29日9:30
5.3 届时请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之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通知。
7.联系方式
谈判组织单位:中铁十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9号
联 系 人: 杨知霖、荣鹏
联系电话:0532-55526563
邮 箱:ztsjjczx@163.com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3720 0551 3018 1701 2418 6
附件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称 |
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1 |
SWJP-1 |
水泥稳定碎石
|
断面方 |
40159.6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州高铁站站前广场项目经理部 |
中铁十局青州高铁站站前广场 |
1.营业范围要求:响应本次谈判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符合工商部门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并符合竞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生产能力要求:所有竞标物资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设计要求。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生产设备运转良好,有一定的生产和存储能力,能够满足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保证能力不得低于1000万元。 4.其他要求:(1)谈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单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单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2)竞标物资在出厂装车时,竞标物资供应商必须做好采购方及监理单位专人进行全过程现场监控的准备工作。监装重点为水泥稳定碎石加工参数、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粒径、级配、清洁度、外观质量、试验检测资料、生产日志及批次产品合格证、记录等。(3)竞标物资生产厂家须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审查。重点审查供应厂家资格条件、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生产、运输方案等。(4)竞标物资生产厂家须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审查。重点审查供应厂家资格条件、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生产、运输方案等。(4)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谈判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谈判包件的授权函原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谈判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也须满足谈判文件对生产厂的要求;生产厂与其代理商不得响应同一包件。 |
1000 |
透水级配碎石 |
断面方 |
3249 |
||||||
级配碎石 |
断面方 |
26707.92 |
注:谈判采购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