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由中交一公局桥隧公司承建的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海拉尔西街金海路改造提升工程第三、第四、第五合同段,工程所用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公局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海拉尔西街金海路改造提升工程第三、第四、第五合同段位于呼和浩特市内,起点桩号K5+032,终点桩号K13+301,全长8.269Km,主线建设规模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Km/h;地面辅道规模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为44-50m。工程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的形式,高架桥标准段全宽25.5m,双向6车道,单向双车道匝道标准宽度8.5m,采用钢混组合梁和钢箱梁结构,下部为Y型墩和门式墩。 第三合同段具体范围:起点桩号K5+032.0,终点桩号:K7+874.0工程规模为主线路线长2842m,H.I匝道; 第四合同段具体范围:起点桩号K7+874.0,终点桩号K10+539.0:工程规模为主线路线长2665m,J.K匝道; 第五合同段具体范围:起点桩号K10+539.0,终点桩号K13+301.0:工程规模为主线路线长2762m,L匝道。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钢材采购招标分为3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销售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从事类似工作5年以上。 3.3钢材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生产商(生产厂家须满足以上生产能力要求)授权代理的有效文件。钢材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以上。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20%以上垫资能力,至少无息垫资3个月。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6 近3年内(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至少有2项高速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包件22除外)。 3.7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需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5日17:00时,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整标(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25日16:30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413058046@qq.com ,(标题栏填写“**公司QS-JCF-213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中交一公局桥隧工程有限公司账 号:9902000136681129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工体北路支行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11:0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0日11:00时。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及评标时间8.1开标时间: 2018 年 5月30日 11:00 。 8.2评标时间:开标后十五日内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8.3开标地点:只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采取线上开标。 9.公告媒体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10. 联系方式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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