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项目起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在既有市政道路鸦岗大道上高架,跨过广清高速,设朝阳枢纽立交与广清高速相接,下穿武广高铁,设有鸦岗简易互通连接鸦岗大道,向西在既有广和大桥北侧新建桥梁跨越珠江,终点位于广州市与佛山市行政区域交汇处,连接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
2.2
2.2.1
根据
2.2.2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质要求 |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广州段)路灯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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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佛肇高速施工过程中将要破坏的现状路灯照明系统实施迁改。主要包括:拆除影响施工的路灯约197套、高杆灯(25米路灯)3套(包括管线拆除及加填)及配套变配电设备、架设施工过程中临时照明路灯197套(明线架设,利用原有路灯作为临时照明),施工完成后回迁所有路灯及安装新的路灯197套、高杆灯(25米路灯)3套(包括管线)、新安装电力电缆等。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二、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三、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四、施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以上迁改工程量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数量,具体数据以现场实际及施工图为准。
3.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且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上述资料(2)至(7)项各壹份装订成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提交,第()项资料单独递交,不需装订。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5.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
招标人:广州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周工
电话:
招标代理: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
邮编:511400
联系人: 肖工
电话:(020)38293607
传真:(020)3876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