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03-SW-JC-2018-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宝坻还迁房工程二期项目已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项目,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津秦搅拌站项目部。本项目矿粉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工程项目,总建筑积暂定40万平方米(以实际承揽项目情况为准),主要以房建为主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单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15 日,每日 9:0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科技园桂海路21号中铁城建大厦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必须以现金方式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 2018年5月19日13 时30分至14时00分 。
7.2 递交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高新区桂海路21号中铁城建大厦。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铁建商城(www.crccmall.com)公开发布。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项目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丰三道与金广北路交口处
联系人:宋沛
电 话: 15002255307
售卖标书联系人: 张宝娟 022-60615962/18714538706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高新区桂海路21号中铁城建大厦
联系人:姜成中
电 话: 15502291997
监督电话: 022-60615978
2018 年 5 月 12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1 |
KF01 |
矿粉 |
S95 |
吨 |
13000 |
200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项目 |
天津市宝坻区津围公路66公里处 |
备注:以上数量为工程暂估数量,进场数量以实际为准。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10万吨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2.4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 或以上认证;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两个年度且每年至少一份。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投标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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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项目 |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
矿 粉 |
招标编号 |
CRUCG-03-SW-JC-2018-036 |
招标文件 包件号 |
FK01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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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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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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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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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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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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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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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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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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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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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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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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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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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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