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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329国道舟山普陀勾山至小干连线工程小干大桥航标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10     浏览:9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普陀区大桥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业主)委托,现就329国道舟山普陀勾山至小干连线工程小干大桥航标工程(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GZB-ZS-2018-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具体内容及要求

1

小干大桥航标

10

6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6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贸易城4幢2-2网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邮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名登记表。

电子版资料请发至:87538016@qq.com.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05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贸易城4幢2-2网点。

3、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人可以派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05月2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以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帐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帐户。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入账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户    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舟山东港支行

账    号:1206021409200034403 (汇入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相应的单据上写明投标单位全称,“备注”或“交易附言”栏应写明所投标项的编号及名称。

3、请于开标前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的相关手续 (投标保证金交纳以提供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财务室出具的收据复印件为准,电汇或者其他汇款凭证不作为已交纳保证金依据)。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欢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继续购买招标文件。

4、网上注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十二、质疑与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贸易城4幢2-2网点); 联系人:刘战; 联系电话:0580-3711289。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大桥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凯凯          联系电话:0580-3030966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战

联系电话:0580-3711289             传真:0580-3711925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贸易城4幢2-2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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