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项目
防雷设备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8-02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项目接触网专业物资采购招标已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以电物管(2018)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是招标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施工单位为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项目部。本项目接触网专业部分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工程:南通东站(不含,DK283+300)至启东(吕四,DK376+100),新建线路全长 92.284km。
相关工程:南通站(不含,复线电气化设计终点 K268+300)至南通东站(含,车站中心里程 K283+300)段的现状电气化改造工程,共计 15.0km;包括南通东站站改工程。 南通东至吕四段新建线路全长 92.284km,其中路基长47.525km,路基占比为 51.5%;特大桥 11 座,大桥 2 座,中桥29 座,涵洞280 座,桥梁全长 44.759km,桥梁占比 48.5%。全线设南通、南通东、海门、临江、启东和吕四站。其中新建海门、临江、启东、吕四 4 站,南通站、南通东站为改建站。岩土经过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5.79km,通州区8.685km、海门市38.359km、启东市 39.45km。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集团公司采购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3.1.8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集团公司采购计划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附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11日,每日8:30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11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010-63979686),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一次购买的供应商无需二次购买。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 8 时 30 分至9 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5月30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510会议室。
5.2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一致。
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霍建宁
联系电话:13323122738
电子邮箱:thftqwzb@163.com
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青年东路 16 号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编:100036
联系人:葛兆喆
电话:010-63978562
传真:010-63979686
电子邮箱:eebkzzb@126.com
8. 公告附件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附件1 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信号专业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招标编号:EEBW2018-028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设备 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 图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标书售价 |
备注 |
一、信号材料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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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Q-XH-08 |
防雷分线柜 |
含防雷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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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5 |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主要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
500 |
生产及供货以招标人发出的生产(供货)通知为准。 |
2 |
信号防雷配电箱 |
380V单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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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0 |
说明:以上规格型号数量是施工图数量,最终供货规格型号数量以现场进料确认单为准。
附件2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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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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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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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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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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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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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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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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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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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生产厂(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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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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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物资供应商准入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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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包件号)
单位开票信息: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邮寄发票地址: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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