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1108-JC-2018-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汤逊湖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本项目中央空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项目概况
本工程(汤逊湖学校项目)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庙山中路以北,庙山西路以东。总建筑面积约66251平方米。包含小学教学楼(5层)、中学普通教学楼(5层)、中学专业教学楼(5层)、中学综合办公楼(5层)、食堂、报告厅(2层),风雨操场及一层地下室组成。工期要求为720日历天。
四、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交货期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ZYKT01 |
中央空调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
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经销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须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的供货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和良好运行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或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1日-2018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人证明或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952124170@qq.com)购买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5月 10日 8 时 00 分至9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地点为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8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47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47号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刘菊蓉
电 话: 13367275791 027-87258065
电子邮件: 952124170@qq.com
帐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襄阳市分行七里河支行
账 号:42001646141050000980
项目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庙山中路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汤逊湖学校项目经理部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张锋
邮 箱:958552275@qq.com
电 话:1876542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