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过境高速总承包指挥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5-JC-2018-19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过境高速公路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区过境高速公路(渝湘高速联络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交(2016)104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黔江区过境高速公路(渝湘高速联络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渝交委计(2016)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管道压浆料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18〕10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重庆市黔江区过境高速公路(渝湘高速联络线)工程,项目起于黔恩高速公路黔江北互通,经正阳街道、舟白街道、冯家街道,止于水田乡龙桥村附近,设龙桥枢纽互通与G65 包茂高速相接,路线全长 20.395公里。其中K线里程桩号为k0+000~k11+600,全长11.6 km;A线右线里程桩号为AYk11+600~AYk20+395.109,全长8.795 km;A线左线里程桩号为AZk13+631.372~AZk20+417.973,全长6.787 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 25.5 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 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土建工程、绿化工程、隧道供配电工程、交通工程。全线共设桥梁6007m/17座(其中特大桥2385.5m/3座、大桥3568.5m/12座、中桥134.5m/2座),隧道1227.59m/2座,涵洞及通道 46 道(其中 28 处为排水涵洞,11 处排水兼人行通道,7 处排水兼车行通道),天桥 2 座(1 座车行,1 座人行),设黔江北、黔江东、高山铺和龙桥等 4 处互通式立交,其中黔江北和龙桥为枢纽互通式立交,黔江东和高山铺为一般互通式立交,高山铺互通预留建设;设管理分中心及养护工区各 1 处(与黔江东互通收费管理站房合建),匝道收费站 1 处。全线路基土石方(不含互通工程量)254万方,路基排水及防护10.8万圬工方,沥青混凝土路面36.7万平方米。
项目合同工期为4年,重庆市交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289544.27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98125.35万元。
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规格型号 |
招标人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管道压浆料 |
YJL-01 |
吨 |
5500 |
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黔江过境高速总承包指挥部 |
2000 |
10 |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2.3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附件一)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 月20 日至2018年4 月26日,每日0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大道武陵山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黔江过境高速总承包指挥部物资部持: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二);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资料购买招标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一览表,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
4.3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请将附件“投标申请表”(填完整)、汇款凭证(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账户见公告内容第8项)、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扫描件发至65294568@qq.com,确认后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8年5 月14 日08:00 时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18 年5 月14 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时间:2018 年 5月 14日10:00时。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黔江过境高速总承包指挥部
地 址: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镇武陵大道
联 系 人:陈林 联系电话:13628671237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黔江高速总承包指挥部
账号:9961 0150 1011 0024 820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
联 系 人:李存飞
联系电话: 023 –61536205
2018 年4 月19 日
附件一
大宗及重要自购物资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的生产厂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已获得投标产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保持持续有效。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生产能力1万吨及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技术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近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具有近三年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相关部门处罚期内和被警示通告的投标单位。
(8)其他要求:(1)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开具16%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