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R1105-JC-2018-16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平关至安康铁路新增二线站前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阳平关至安康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阳安二线工程指挥部,为YAZQ-7标段的总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承办本次招标工作。本项目涉及的防护栅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18〕10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1项目概况:
2.1.1线路起讫地点、全长
工程项目简介:阳平关至安康铁路增建第二线站前工程YAZQ-7标起讫里程为:DzK270+108~GDzK318+238,全长48.37km,管段位于石泉、汉阴两个县,途经6个镇,37个村,其中石泉县2个镇(城关镇、池河镇),14个村,汉阴县4个镇(平梁镇、城关镇、涧池镇、蒲溪镇),22个村。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区间路基土石方3230226断面方,站场路基土石方574124断面方,站场3座,隧道:6495延长米/10座,桥梁13203延长米/41座,其中:特大桥6262.45延长米/6座,大桥6130.25延长米/23座,中桥775.09延长米/11座。正线轨道:无砟道床2620m,铺新轨枕7.94公里,铺旧轨枕6.3公里,铺新岔36组,铺粒料道床34648m3;改建轨道:拆除轨道9.39km,重铺1.07公里,道岔拆除33组,重铺道岔3组,铺粒料道床12578m3,开工时间2015年1月1日,建设工期为48个月。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发售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平梁镇长坝村中铁十一局阳安二线工程指挥部。
投标人可派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书(盖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澄清及答疑:投标人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扫描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方式答复。
4.3防护栅栏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也可以采用电子版邮箱方式发售,谢绝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费汇入以下账户,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等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阳安二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银行账号:2607061739200074506
开户行:工行汉阴县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8:00时至上午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14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05月14日上午10:00时(开标时间,下同)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中铁十一局集团五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开标(新桥医院附近),届时邀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参加。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阳安二线工程指挥部
地 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平梁镇长坝村
邮 箱:355932576@qq.com
联 系 人:廖明凤 宁旭
联系电话:18891551851 18716437253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联系人:李存飞 联系电话:023-61536205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防护栅栏 |
FHZL01 |
张 |
18000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竞价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产品代理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满足产品质量管理要求的生产设备、技管检测及售后人员和生产能力要求,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近2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以来具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2份,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6) 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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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