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铁路公司-2018-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建设基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隧道用防水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自张家界地区黔张常铁路张家界西站引出,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的永顺县、古丈县、吉首市、凤凰县,由麻阳苗族自治县至沪昆客专怀化南客站,线路全长246.633km。路基31.91km,全线设站8个;正线工程区间土石方889.38万m3,站场土石方1727.26万m3;桥梁57.61km/180座,占线路长度的23.36%;隧道156.99km/147座,占线路长度的63.65%;正线铺设无砟轨道487铺轨公里。项目总投资356.07亿元,建设工期5年。
2.2 招标内容:隧道用防水板(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时携带“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原件送审。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关证件或资料原件仅用于购买标书查验,不代替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的责任和义务。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39号
邮编: 410008
联系人:侯志敏
电话:0731-82363387
传真:0731-82363317
电子邮件:hk6339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55
联系人:刘工(售卖标书)、区工、温工
电话:13600487989、020-87623263
传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7005007
2018年4月18日
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隧道用防水板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G01 |
EVA防水板 |
厚度≥1.5mm,幅宽2~4m |
m2 |
749761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认证与许可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需具有由“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符合《铁路用防水材料》(V2.0)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的且在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或2016年-2017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连续两年企业未发生亏损。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需具有截止开标之日近1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TB3360.1-2014(铁路隧道防水材料 第1部分 防水板)出具投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须同时含有VA含量不低于5%的检测项。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铁路项目中投标物资一个及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买方为建设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材料(与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对应);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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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02 |
981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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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G03 |
658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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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G04 |
931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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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G05 |
579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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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G06 |
668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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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G07 |
717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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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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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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